Literature
首页中医中药中医临床中医诊断

关于中医术语“症”、“症状“及“体征”的界定

来源:中华中医药杂志
摘要:目前在中医相关书籍、文章中,对于症、症状、体征3个术语的运用存在不规范、甚至混肴不清的现象。本文拟在对西医和中医关于症、症状、体征定义辨析的基础上,初步提出对其定义进一步界定的思路,还望同道予以斧正。西医学中关于症状和体征的定义《诊断学大辞典》&hellip。体征是通过体格检查所发现的异常征象,因而是客......

点击显示 收起

  目前在中医相关书籍、文章中,对于“症”、“症状”、“体征”3个术语的运用存在不规范、甚至混肴不清的现象。本文拟在对西医和中医关于“症”、“症状”、“体征”定义辨析的基础上,初步提出对其定义进一步界定的思路,还望同道予以斧正。
  西医学中关于“症状”和“体征”的定义
  《诊断学大辞典》…指出:症状又称为自觉症状,是指在疾病状态下机体生理功能异常时病人的主观感受。体征是通过体格检查所发现的异常征象,因而是客观的,故亦称为客观症状。《物理诊断学》指出:症状是指病人能够感知的,是病人对病情的描述,比如气短、胸痛、呕吐等,这些描述帮助医生做出判断。体征是由医生检查所发现的,并能被观察与测量。有些症状也是体征,比如喘息,病人自己描述为一阵一阵的喘息,这是一个症状;医生在查体时也能听到喘息声,因此也是体征。《道兰氏图解医学辞典》指出:症状是指任何关于疾病或者病人情况的主观证据,这种证据医生能够感知,提示病人身体或精神疾病的显著改变。体征是关于疾病存在的客观证据的指征,这种证据是检查医生所能感知的,与病人的主观感觉相对。《临床诊断学》和《诊断学》指出:症状是指患者主观感受到不适或痛苦的异常感觉或病变改变。体征是指医师或其他人能客观检查到的改变。这些改变有多种形式,有些只有主观才能感觉到,如疼痛、眩晕等;有些既有主观感觉,也可通过客观检查发现,如黏膜出血、黄疸、肝脾肿大等;还有些生命现象发生了质量变化(不足或过度),如肥胖、消瘦、多尿、少尿等,需通过客观评定才能确定。凡此种种,广义上均可视为症状,即广义的症状,也包括了某些体征。《实用医学词典》指出:症状是指病人主观上对疾病或病症的感觉,如发热、咳嗽、头痛、呼吸困难等。这是通过病人的主诉和对病人的问诊得来的。而医生对病人体格检查所得到的客观表现则称为体征。
    由上可看出,在西医学相关书籍中无“症”这一术语。对“症状(symptom)”和“体征(sign)”的定义虽然存在一定差别,但其观点可基本概括为:对“症状”定义时强调的是病人的主观感受,对“体征”强调的是能被医生观察到或检测到。由于有些疾病现象(如发热、浮肿、皮肤黏膜出血、黄疸等)既可以被病人感受到,也能被医生检测或观察到,所以才有“广义的症状,也包括了某些体征”的说法。这一点也可通过西医《诊断学》中“常见症状”下的内容说明。同时,西医《诊断学》对“主诉”定义为:患者感受最主要的痛苦或最明显的症状或(和)体征及其持续时间。指出“体征”也可被病人主诉,分析这里的“体征”就是指能被病人和医生都感知到的那些疾病现象(如发热、浮肿、皮肤黏膜出血、黄疸等)。在主诉的定义中,“症状”应该是不包括某些体征的。
    以上现象说明在西医学中,有些学者提出了包括了某些体征(注意不是所有体征)在内的“广义的症状”的说法,对那些既能被病人感受到,也能被医生客观检测到者,有时称“症状”(如《诊断学》中的“常见症状”),有时称“体征”(如“主诉”定义中的“体征”),在这一点上没有非常严格的界定,虽然临床上也不会引起误会,但似乎在“主诉”的定义中还是只用术语主观感受的“症状”比较恰当。如:当病人主诉“皮肤发黄l周”时,“皮肤发黄”应该被称为症状;当医生通过体格检查确定是“黄疸”时,“黄疸”应该被称为体征。
    中医现代文献中关于“症”、“症状”及“体征”的定义
  在中医古籍中,“症”、“征”、“证”字,均本于“言登”字,其术语存在混用的现象。随着术语规范化研究的深入,中医学已经从概念上将代表疾病现象的“症”、“征”与代表疾病本质的“证”(诊断性概念)区分开来。受汉字简化及西医术语翻译成中文的影响,在现代中医文献中将“症”称作“症状”,“征”称作“体征”的现象比较普遍。那么在现代中医词典、教材及国家标准中又是如何定义这几个术语的呢?《中医大辞典》指出:症状是指机体因发生疾病而表现来的异常状态,包括患者自身的各种异常感觉与医生的感觉器官所直接感知的各种异常机体外部表现。《中医药学名词2004》指出:症状是机体因发生疾病而表现出来的异常状态,包括患者自身的各种异常感觉与医者的感觉器官所感知的各种异常表现。
    建国以来,不少研究文献与中医诊断学教材受西医对疾病临床表现分类方法的影响,将患病后的异常表现分为“症状”与“体征”,其定义基本一致:症状是指病人主观感到的痛苦或不适,如头痛、耳鸣、胸闷、腹胀等;体征是指客观能检测出来的异常征象,如面色白、喉中哮鸣、舌红、脉浮紧等。而症状和体征又统称症状,或简称“症”。其中也有在定义体征时包括“病人自己发现的客观病理征象”和定义症状时将其称为“自觉症状”者。孙广仁主编的《中医基础理论》指出:症即症状和体征的总称,是疾病过程中表现出的个别、孤立的现象,可以是病人异常的主观感觉或行为表现,如恶寒发热、恶心呕吐、烦躁易怒等(称症状),也可以是医生检查病人时发现的异常征象,如舌苔、脉象等(称体征)。在2006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中医基础理论术语》关于“证候”的定义中指出:“证候,是证的外候。疾病过程中机体综合反映出的症状和体征”,也认为患病后的异常现象可分为症状和体征。
    上述教材和标准中,对于“症”、“症状”和“体征”的定义可归纳以下几个方面。
    1.症状“一统”说从《中医大辞典》和《中医药学名词2004)的定义可以看出,对患病后出现的异常现象未参照西医学的定义分别命名,不论是患者自身还是医者所感知,均被称为症状。分析其原因,也许是因为:中医通过望诊、闻诊和切诊获取的疾病信息和西医通过望、触、叩、听获取的疾病信息毕竟不完全一致,如果将西医“能被客观检测到的”或
  “医生检测时发现”的“体征“等同于“医者的感觉器官所感知的各种异常表现”不太合适;或者是想突出中医特色,避免与西医的“体征”术语混同。
    2.症状、体征“分离”说从《中医诊断学》和《中医基础理论》等教材的定义看,与西医的定义相似:将病人患病后的表现分为病人自身主观感受到的“症状”和被医生能客观感受到或检测出的“体征”;由于有些异常改变(如咳嗽、发热、水肿等),既是症状,又是体征,故有包括“体征”在内的广义“症状”之说;中医诊断学教材及中医病历书写格式中关于“主诉”的定义也是照搬西医诊断学中有关“主诉”的定义。
    但要注意的是,西医的“广义症状”只包括“某些体征”(也就是不能将“湿罗音”之类的包括进去),而中医的“广义症状”包括所有体征(也就是将舌象、脉象等也包括进去了),同时将广义的症状简称为“症”。如果按照逻辑关系就是“症状(简称“症”)”是“症状”和“体征”的总称。
    关于“症状”与“体征”可统称为“症状”的另一理由,有专家认为:“征”有证验、证明,象征、特征之义,其义与“症”通,所以现代中医学所说的“症”字,可以包括症状和体征。
    根据上述症状和体征的定义,当行文中出现“症”时应该是包括“症状”和“体征”的广义“症状”;当“症状”与“体征”并用时,此时的“症状”只代表病人主观感受到的异常表现和痛苦(即狭义的“症状”);当“症状”单独使用时,仅凭术语本身难以分辨其代表的是广义的、包括体征在内的“症状”,还是狭义的、不包括“体征”在内的“症状”,需要仔细研究上下文的内容方能确定。这种逻辑分层的不清晰及一词多义的问题,很容易导致使用上的混乱,不利于中医术语的规范化和学术的发展。
  完善中医“症”、“症状”及“体征”定义的思路
  针对现代中医教材和文献中关于“症”、“症状”及“体征”等术语的描述,初步提出完善中医“症”、 “症状”及“体征”定义的思路如下。
    1.区分“症状”与“体征”  中、西医虽然具有不同的医学理论体系,诊察疾病的方法及对疾病现象的描述存在差异,但由于研究对象都是人,对于其患病后的异常表现的分类思路也应该是相似的。更何况在现代中医临床诊病时和政府部门制订的中医病历书写格式中,中西医结合已经非常普遍。
    具体来说,应按照上述中医教材所表述的那样,从中医学角度,将机体患病后出现的异常表现分为症状(symptom)与体征(sign)。这种分类方法与西医对接,有利于中医的国际化。
    2.用不同术语命名现行所谓广义的“症状”和狭义的“症状”  目前造成中医“症”、“症状”、“体征”术语混乱的原因之一是“症状”这一术语既代表包括一切“体征”在内的广义的“症状(简称症)”,又代表不包括“体征”在内的纯自觉的狭义的“症状”。
    鉴于中医古籍中“症”的含义,现代中医文献中对“症”的运用(症即症状和体征的总称),以及保持中医命名的一些特色,建议用“症(svmptom and sign)”这一术语指代包括“症状(symptoIll)”与“体征(sign)”在内的各种异常表现,以示“统称”与“分称”术语的区别。
    3.中医“症”、“症状”及“体征”的定义应该体现中医特色在对上述“症”、“症状”及“体征”进行定义时,应体现中医的特色,而不一定照搬西医的定义。如:症状是指通过医生问诊所获取的、病人主观感受到的各种痛苦和不适的疾病现象;体征是指医生通过望诊、闻诊、切诊等诊察方法获取的病人的各种异常征象。而避免用“能被客观检测出来”等给体征下定义。当然,随着四诊客观化的深入研究,当脉诊仪、舌诊仪等被作为诊断仪器广泛用于临床诊察日寸,再用“检测”等术语来定义体征也无可厚非。
    总之,症状和体征(统称为症)是中医临床辨病与辨证的前提和依据,对症的规范化应以其术语的规范化为前提。在给“症”、“症状”和“体征”等术语(或概念)下定义时,既要体现中医特色,也要考虑发展趋势,以更加有利于临床、教学、科研中的方便运用及中、西医的交流。
作者: 王天芳 王佳佳 唐利龙 原晶 薛晓琳 2012-3-19
医学百科App—中西医基础知识学习工具
  • 相关内容
  • 近期更新
  • 热文榜
  • 医学百科App—健康测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