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ture
Home医源资料库医药卫生法规大全药政类(药品、食品、器械)药品法规

关于印发“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珠海联邦制药厂生产的“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批准文号[97]卫药准字X—170)其处方中除含有麻醉药品“可待因”外还含有联合国《1998年公约》规定管制的化学品“麻黄碱”。为了保证医疗需求,防止滥用,现将“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管理暂行规定印......

点击显示 收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珠海联邦制药厂生产的“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批准文号[97]卫药准字X— 170)其处方中除含有麻醉药品“可待因”外还含有联合国《1998年公约》规定管制的化学 品“麻黄碱”。该产品上市以来,先后在黑龙江、辽宁省、重庆市等地部分歌舞厅、夜总会出 现滥用问题,最近一段时间又在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鞍山市等地部分夜总会中出现滥用 的情况。为了保证医疗需求,防止滥用,现将“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管理暂行规 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珠海联邦制药厂要严格执行我局下达的“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年度生产 计划。全部产品交中国医药(集团)公司特药部收购,按麻醉药品供应渠道供各级医疗机构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二、各级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辖区内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 买“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供本单位使用,不得调剂。   三、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规定,于200O年第一季度对辖区内各级药品经营 单位全面检查,对现有的“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进行清点、封存,并于2000年 4月1日之前全部转入辖区内麻醉药品经营单位。从2000年4月l日起无麻醉药品供应权的 药品经营单位,不得经营“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    四、珠海联邦制药厂要抓紧做好“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质量标准修订工作, 并将该品种质量标准修订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O年二月十三日
作者: 国药管安[2000]54号 2006-8-29
医学百科App—中西医基础知识学习工具
  • 相关内容
  • 近期更新
  • 热文榜
  • 医学百科App—健康测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