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若你决定不采纳你医生建议进行脑电荡治疗,你或会比同意的情形要花长一点的时间康复,和面对较严重的病况和伤残。选择用抗忧郁药来治疗,本身也有风险和副作用,未必一定比脑电荡治疗安全。
*基于香港法例与英国有所出入,本文曾经修改原文适用于英国的部份,原文翻译如下:【两位医生和一位社工,对病者的严重病者必须达到共识,以致要求他居留在精神健康条例(Mental Health Act)第三部指定的医院内。然后另一位独立由精神健康专署(Mental Health Commission)指派的精神科医生须同意,脑电荡治疗实属必要。如根据精神健康条例下你被羁留在此等医院内,又不清楚你的权利,你可以要求医院的精神健康条例事务员(MHA administrator)给你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