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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吐根素、氯喹、锑剂、汞剂、磷剂、甲胺噻嗪、丙咪嗪、柔毛霉素或阿霉素等,均对心脏的传导系统有毒性作用,可以引起心律失常与传导阻滞。
②酒精制剂、钴剂、砷剂、铅剂、保太松、安妥明、磺胺类、甲胺噻嗪类(如甲胺噻嗪、氯丙嗪、非那根等)、丙咪嗪与牛痘接种等可以引起中毒性心肌炎或过敏性心肌炎。偶尔,青霉素、链霉素、金霉素亦可引起过敏性心肌炎。
③垂体后叶素、丙咪嗪、肼苯哒嗪等可引起冠状动脉痉挛,因而加重心绞痛与心肌缺血,甚至心肌梗塞。
这些药物对心脏毒性作用的机理尚不十分清楚,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
①用药后引起钠、钾、镁等电解质的代谢紊乱。
②药物作用于三磷酸腺苷水解酶,阻止其参与心肌的能量代谢。
③阻止神经末梢的传导作用。
④干扰心脏细胞膜的渗透性。
⑤直接对心肌的毒性作用或引起心肌病。
在临床治疗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是:这些药物产生心脏毒性作用时,不一定是用量过大所致,在一般用量时即可引起心肌损害与心功能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