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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尘肺防治工作50年

来源: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摘要:近年来,在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方面,全世界都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尘肺的预防上。1995年4月,ILO和WHO在国际职业卫生联合会(ICOH)的建议下发出“全球消除矽肺国际规划”的号召,目的是提供一个广泛的国际合作领域,号召世界各国积极参与,为在全球消灭尘肺而奋斗。尘肺是分布范围最广的、并且是完全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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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方面,全世界都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尘肺的预防上。1995年4月,ILO和WHO在国际职业卫生联合会(ICOH)的建议下发出“全球消除矽肺国际规划”的号召,目的是提供一个广泛的国际合作领域,号召世界各国积极参与,为在全球消灭尘肺而奋斗。尘肺是分布范围最广的、并且是完全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职业病,在我国,尘肺的防治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建国50年来,在防止粉尘危害、保护工人健康、预防尘肺发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大中型矿山和工厂尘肺的发病率已明显下降,尘肺的发病工龄明显延长,尘肺病人得到了相应的治疗和安置,生活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我国仍然是尘肺危害最严重的国家,特别是近年来大量中小工业的兴起,使尘肺危害更为严重,要达到消除尘肺的目标仍是“任重而道远”。回顾总结50年来我国在尘肺防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相信对今后进一步做好尘肺防治工作,最终达到在我国消灭尘肺将有裨益。

  一、依法治理粉尘危害

  新中国的成立同时宣告了我国工业化建设高潮的开始。随着矿山开采业和机械制造业的发展,干式作业和机械化生产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急剧升高,尘肺发病严重。如湖南瑶岗仙钨矿在1954年前后矽尘浓度曾高达6 250 mg/m3,矽肺年检出率达25.8%。粉尘危害的严重性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1956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发出了防止矽尘危害的动员,并于1957年和1962年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国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为贯彻国务院的决定,1958年卫生部和劳动部联合颁布了《矿山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暂行办法》,该办法对矿山实行湿式作业、通风防尘、个人防护及相关的技术要求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时矽肺合并结核十分严重,两部于1958年3月又联合颁发了《产生矽尘的厂矿企业防痨工作的暂行办法》。1963年7月两部又修订颁布了《矽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实施办法》。这一系列的行政规定和规章,虽然还难以提到立法的高度,但对我国防止粉尘危害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此后在工矿企业掀起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在卫生战线开展的矽肺发病机制及防治研究都是对国家号召的积极响应,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了防尘工作的开展,致使尘肺发病率又严重回升。改革开放后,随着依法治国理论认识的提高,依法治理粉尘危害也走上了轨道。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条例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尘肺防治工作,企业要制订尘肺防治规划并实施,还规定了“三同时”原则及监督监测、健康管理和奖励与处罚等措施。国家抓紧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订,先后颁布了33项粉尘卫生标准和尘肺X线诊断标准及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出台了《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劳动卫生分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所有这些都是防止粉尘危害的依据和执法标准。同时,国家连续3个五年计划中把尘肺防治研究列入科技攻关项目。但也应该看到,国家至今尚未就职业病防治正式立法,这是影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发展的主要原因。而现有的条例、办法等由于法律地位较低,贯彻难度较大。因此,尽快通过《职业病防治法》是关系到职业病防治全局,也关系到尘肺防治的大事。此外,法律的贯彻力度也亟待提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二、防止粉尘危害,一级预防是根本

  1.防尘降尘,工程防护是关键:尘肺的病因是吸入致病的生产性矿物性粉尘,没有粉尘或控制粉尘浓度在容许浓度之下,则可以消除尘肺或明显降低尘肺的危害,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因此,防止粉尘危害,关键是工程中防止粉尘的产生和扩散。在国务院发出防止矽尘危害的决定后,工矿企业掀起了技术革新运动,首先是在矿山推广湿式作业,在矿井实行全面机械通风,在扬尘点进行喷雾洒水。在机械制造行业实行密闭作业和局部通风;铸造业中采用无矽或低含矽砂代替石英砂,应用水爆法开箱、密闭清砂;耐火材料厂将原料传送置于地下等技术措施,都极大地降低了生产场所的粉尘浓度,减少了尘肺的发生。如湖南瑶岗仙钨矿在1957年采用湿式作业和综合防尘措施后,粉尘浓度降至1.9~4.7 mg/m3。浙江东风莹石矿1963年前没有任何防尘措施,粉尘浓度达1 118 mg/m3,而1966年开始实施综合防尘措施后入厂的职工再没有尘肺病例发生。从全国尘肺流行病学调查的资料看,比较1955~1959年间和1985~1986年间诊断的尘肺病例的平均发病工龄,矽肺从9.5年延长到26.2年,煤工尘肺从16.2年延长到24.7年。可见,6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人发生尘肺的很少,而90%以上的尘肺病人是在实施综合防尘措施之前开始接尘的。矽肺病人的发病年龄也从50年代的35岁延长到80年代后期的51岁。所有这些成绩都是综合防尘措施的结果。工程上的防尘措施经过总结提高,形成了经典的防尘降尘八字方针,即“水、风、密、革、护、宣、管、查”。这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任何偏离这一方针的作法都将是事倍功半。

作者: 李德鸿 200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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