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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向东,刘稼;《黄帝内经》中的治则探讨

来源:《中医药信息》
摘要:(甘肃中医学院,甘肃兰州730000)治则是中医辨证论治中关于论治的重要内容之一。而立法又分确立“治则”与确定“治法”两个部分。其中确立“治则”在前,确定“治法”在后,治则是通过判断疾病的本质,确立治疗方向。只有确立了正确的治则,才有可能确定正确的治法,选方用药才能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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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治则是中医辨证论治中关于论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论治的步骤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根据辨证的“理”确定“法”,其次是在“法”的基础上选方用药。而立法又分确立“治则”与确定“治法”两个部分。其中确立“治则”在前,确定“治法”在后,治则是通过判断疾病的本质,确立治疗方向。只有确立了正确的治则,才有可能确定正确的治法,选方用药才能正确。所以深入探讨治则理论,不仅是中医的一个最基本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与临床密切相关的问题。中医治则理论源远流长,《黄帝内经》奠定了治则理论的基础,如《素问。移精变气论》提到:“治之要极,无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逆从倒行,标本不得,亡神失国。”而且,在《阴阳别论》、《阴阳应象大论》、《异法方宜论》、《脉要精微论》、《三部九候论》、《经脉别论》、《脏气法时论》、《宝命全形论》、《五运行大论》、《至真要大论》、《通评虚实论》等篇中分别涉及了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标本缓急、扶正祛邪、正治反治、表里制宜、脏腑五运补泻等治则。笔者不揣浅见,将《黄帝内经》中的治则理论做一粗略小结,与同道商榷。
1  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
    这一治则出自《素问.至真要大论》。“阴阳”是一个抽象概念,它代表了自然界万物变化的规律。《易经》“一阴一阳之谓道”就是此意。中医学,特别是《内经》中广泛运用阴阳理论认识人的生理、病理、诊断、治疗,并从阴阳变化的角度去分析其中的规律。用于解释生理者,如《素问。生气通天论》说:“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用于解释病理者,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用于指导诊断者,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察色按脉,先别阴阳”,《素问.脉要精微论》:“微妙在脉,不可不察,察之有纪,从阴阳始”。用于指导治疗者,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特别是中医学认为疾病的病理过程都存在着阴阳偏盛或阴阳偏衰,甚至认为疾病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阴阳失调”,故《素问。至真要大论》指出“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此处的阴阳就是“阳虚”或“阴虚”;“阳盛”或“阴盛”。“所在”即疾病的部位。“平”就是恢复常稳态,也就是要达到《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说的“阴平阳秘,精神乃至”的目的。
2治病必求子本
    这一治则出自《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掌握这一治则关键要弄清“本”的含义。治病必求于“本”的含义主要有四,一是即上文《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所提到的阴阳是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它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也包括疾病,因此,治病求本就必须了解疾病正邪斗争的阴阳偏胜,从而“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便是治病求“本”。二是指根本,本之于脾肾。如《素问.玉机真脏论》说:“五脏者皆禀气于胃,胃者五脏之根本也”。李中梓《医宗必读》说“经曰:治病必求于本,本之为言,根也,先天之本在肾,肾应北方之水,水为天一之源;后天之本在脾,脾为中言之土,土为万物之母”。三是指起病之因。如《景岳全书》说:“万物皆有本,而治病之法,尤惟求为首务。所谓本者唯一而无两也。盖或因外感者,本于表也;或因内伤者,本于里也;或病热者,本于火也;或病冷者,本于寒也;邪有余者,本于实也;正不足者,本于虚也。但察其因何而起,其病之因便是病本”。四是相对于“标”而提出来的,从分析标本中,得出治病求本的“本”。
    综上所述,以阴阳为本好比是“经”,因为人体的生理、病理、诊断、治疗各个方面都可分阴阳。以先天、后天为本者,好比是“纬”,因为任何疾病都要固护胃气、元气。局限于治疗上是指正气而言。至于表里寒热虚实诸“证”,是从病因上说的,而相对于标的本,既有病因的含义,又有正虚的含义,还有先病的含义,比较全面。因此治病求本的“本”与标本的“本”是一致的,掌握好标本,即是治病求本。
3  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
    《素问.至真要大论》中提出的“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是从针对反治法的解释中提炼出来的。反治法如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看起来用药和病情的寒热属性一致,但所取得的效果并不相同,说明了要制伏病之根本,必先求病之因。虽然是热证,但热为假热,故热因热用;虽然是寒证,但这个寒是假寒,故寒因寒用;虽然是胀满,但这是虚证的胀满,仍要用补药治疗,故为塞因塞用;虽然是下利,但这是实证的下利,仍要用泻药治疗,故为通因通用。示人莫被假象迷惑,故要伏其所主,先其所因。
4正者正治,反者反治
    《素问.至真要大论》中提出“正者正治,反者反  治”。正治与反沧是在“治病求本”的根本原则指导下,  针对疾病有无假象而制定的两种治疗原则。疾病的本质反映于外部的现象非常复杂,绝大多数本质与现象是一致的,但有些疾病其本质与所反映于外的现象并不一致,经常出现假象。正者正治,即临床表现和证候性质完全一致专用正治法治疗;反者反治,即临床表现和证候性质完全相反者,用反治的方法来治疗。《黄帝内经》中的正治法,如《素问。至真要大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反治法如“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正治法易理解,如“热证用凉药、寒证用热药”,用药物阴阳之偏来纠正病证阴阳之偏。但反治法中的热因热用,寒因寒用似觉奇怪,而实质这里的“寒”与“热”是标象或假象。阳热盛于内格阴于外的四肢厥逆,是假寒而非真寒,故用凉药治其真热。《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微者逆治,甚者从治”,意思是说病情较轻,往往病证单纯,因此适合运用正治法;病情较重 的往往病证复杂,会出现假象,此时可用反治法。
  5  实则泻之,虚则补之
    中医学认为,疾病的过程,就是正邪双方斗争的过程,正邪斗争表现在整个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转归的全过程,最终形成正虚邪实的局面。《素问.通评虚实论》:“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说明实是邪气有 余,邪气旺盛,而不是正气有余;虚是正气不足,精气被夺,而不是邪气有余,正气不足,故在治疗上应当泻其有余,补其不足。内经中的《灵枢.根结篇》:“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盛也,急泻之;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素问.三部九候论》明确提出“实则泻之,虚则补之”。由于中医学强调正气为本,故驱邪时要时刻注意正气,不能伤正。扶正时也要考虑邪气的消除。临证应认真判断,才会抓准治疗时机,取得疗效。
  6  因人、因时、因地制宜
    《内经》强调诊治疾病必须结合天地的变化,地区的差异,人的体质、年龄、性情以及生活环境,经济情况,思想情绪各个方面的不同因素加以考虑,亦即三因制宜,这是中医论治的特色。因为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和转归,是多因素决定的,故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也体现了中医治病的辩证观和整体观。因人制宜者,《医理辑要》说:“要知易风为病者,表气素虚;易寒为病者,阳气素弱;易热为病者,阴气素弱;易伤食者脾胃必亏;易劳伤者,中气必损”,强调体质不同,患病各异。因时制宜者,《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食宜同法,有假者反常,反是病者,所谓时也”,指出用药要结合四时,寒性药要避免寒冷,凉性药要避免天凉,溫陸药要避免天温,热性药要避免天热,因地制宜者,《素问.五常政大论》:“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也”,是地区不同的同病异治。反之,如不同疾病,只要病因病机相同,不论地区时令是否相同,则治疗亦必相同,这又是异病同治。这种辩证思想在临床上指导意义很大。
7  知标本者.万举万当
    《素问.标本病传论》:“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说明了辨别标本在治疗上的重要性。《内经》在治疗方面有关标本的含义有五。一是病因为本,症状为标。《素问.至真要大论》曰:“是故百病之起,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有取本而得,有取标而得者……”这里所指的“生于本”,是指疾病在病因的作用下直接发生;所指“生于标”,是指疾病不是在病因作用下而发生,而是在原发症状基础上的续发症状。二是原发病为本,继发病为标。故认为先病为本,后病为标。《素问。标本病传论》曰:“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是说原发病病势发生变化和逆转,应先治其初病之本。现代医学中,糖尿病高血压最易出现并发症,从标本的观点分析之,前者为本,后者为标,临床应权衡标本轻重缓急而调之。三是正虚为本,邪实为标。《素问.评热病论》曰:“正气内存,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充分表明了中医学对发病的基本观点:正气是发病与否的主导,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即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明。缪仲淳《本草经疏》说:“五虚为本,五实为标”,也指正虚为本,邪实为标。正虚与邪实的标本关系可运用于说明病情的长短、轻重、预后和转归。四是从医患论,病人为本,医生为标。此论见于《素问.汤液醪醴论》:“病为本,工为标,标本不得,邪气不服,此之谓也。”此言从医患而论,则病人为本,医生为标,医生的治疗必须通过病人的配合才能起作用。若病人讳疾忌医、或不信医、或不从医、或病已人膏肓,则纵使医者医术再高超,也将无能为力,必然“标本不得,邪气不服”。强调治病过程中,病人的因素居于主导地位,病人的配合是治病的先决条件。五是从运气论。六气为本,三阴三阳为标,六气标本理论见于《素问.至真要大论》,该篇从运气学角度对标本关系及治则进行了细致的阐述。这里“本”指的是风、湿、热、火、燥、寒六气。“标”指的是厥阴、少阴、太阴、少阳、阳明、太阳等三阴三阳气候变化的六个阶段。《内经》所述标本关系,与临床密切相关。为医者当透过现象抓本质,认清疾病过程中的原因和结果,主要与次要的关系,还要运用动态变化的观点分析标本缓急,但总以治病求本为其要。
8  因势利导
    因势利导,即“因其势而利导之”,语出兵家。《内经》中把疾病过程中的邪正斗争比喻成战场上的两军交战,所以论病治病常借鉴兵家思想。如《灵枢.逆顺》谓:“《兵法》曰:无迎逢逢之,无击堂堂之阵”。这是用战术指导治疗。《灵枢。师传》有言:“夫治民与自治,……治国与治家,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顺而已矣”。这说明《内经》已把“因势利导之”的战术,作为治疗原则。因势利导,其本义是顺应事物发展的趋势而加以引导,用于治疗,则是针对疾病发展过程中邪正进退的病势,顺应正气抗病能力而治的原则。因势利导:运用于临床,《内经》又将其分为因病变之势而导之和因病位之势而导之两类。针对邪正相争的态势,选准治疗时机和方法,是令正进邪退,变逆为顺,提高疗效的关键之一。《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病之起始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即指顺病变之势而导之。病发的位置,多是邪正交争之处,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关于因病位之势而导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论之甚详:“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泻之于内;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法;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剽悍者,按而收之”。
    综上所述,《内经》中关于治则的论述是十分详尽的。又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指出:“是故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这是早期治疗,“治未病”的治疗原则。其它还有“扶正祛邪”,“微者调之,其次平之,盛者夺之”,“大毒治病,十去其六”,“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等。作为临床医生,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些治疗原则,不但能提高论治的准确性,降低失治误治的机率,而且对一些疑难疾病的辨证也可提供最基本的治疗用药规范,减少治疗上的盲目性。

作者: 朱向东,刘稼;《黄帝内经》中的治则探讨 200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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