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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眼科学杂志2006年第3卷第3期

大连市听力残疾相关因素分析

来源:中华现代眼耳鼻喉科杂志
摘要:[摘要]目的了解大连市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相关因素,探讨残疾预防的有效途径。方法统计分析大连市2001~2005年残疾人等级评定资料,计6152名,其中听力残疾及言听复合残疾838名,占残疾人总数的13。结果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居残疾类别的第三位,与1987年全国首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有差异(前者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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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目的  了解大连市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相关因素,探讨残疾预防的有效途径。 方法  统计分析大连市2001~2005年残疾人等级评定资料,计6152名,其中听力残疾及言听复合残疾838名,占残疾人总数的13.62%,男454名(54.18%),女384名(45.82%)。结果  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居残疾类别的第三位,与1987年全国首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有差异(前者居首位);残疾程度是各类残疾中最重的,83.05%为Ⅰ、Ⅱ级残疾;致残年龄与言语功能连带损害密切相关,言听复合残疾中97.43%残疾发生在10岁以前;致残原因动态分析显示:耳毒药物致残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得到了有效控制,听力系统残疾的发生也随之显著减少。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噪音对听功能的损害值得重视。结论  残疾人保障工作最有效的环节是预防残疾发生,加强卫生宣传,坚持优生优育,改善基层医疗条件,控制耳毒药物的使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等是防治听功能损害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听力残疾;言语听力复合残疾;相关因素;残疾预防

       残疾人群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之一,世界上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残疾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1]。

    听力残疾(听残)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言语残疾(言残)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言语障碍,因而都不能同健全人进行正常语言交往活动[2]。为了解大连市听力残疾及言听复合残疾相关因素,进行了本项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大连市2001~2005年残疾人等级评定资料,计6152名,男3864名(62.81%),女2288名(37.19%);其中听力残疾448名,占残疾人群的7.28%,言听复合残疾390名,占残疾人群的6.34%,二者合计838名(13.62%)。

    1.2  方法  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由中残联组联字(1995年)第61号文公布,由大连市卫生局和大连市残联指定专业体检单位—大连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和评定。听力残疾部分:采用丹麦A/S,Assens公司生产的AA220型电反应测听仪进行听力测试,对听力丧失经治疗1年以上不愈者,以好耳听力评定残疾等级。言语残疾部分:采用交谈、观察、结合病史进行评定。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见表1~6。 表1  2001~2005年大连市评残人员残疾分类统计表表2  不同年代致残残疾分类统计表(70年代/90年代)表3  2001~2005年大连市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人员残疾等级统计表表4  2001~2005年大连市听力残疾人员致残年龄统计表表5  2001~2005年大连市言听复合残疾人员致残年龄统计表表6  2001~2005年大连市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人员致残原因动态统计表

    3  讨论

    据我国1987年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报告:各类残疾中听力语言残疾居首位,占33.85%,其余各类依次为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精神残疾、综合残疾,对单纯言语残疾未做统计[3];本组资料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合计居各类残疾的第三位(13.62%);言语残疾列末位(0.67%)。分析原因,不排除取材年代的差异,近年来耳毒药物的限制使用和工业化伤害、交通意外伤害的大幅增加当是主要影响因素之一。

    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确定:听力残疾分为4级,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dB数依次分别为:>90 dBspL、71~90 dBspL、61~70 dBspL、51~60 dBspL。残疾程度直接影响残疾人的生存质量,值得重视的是,在各类残疾人中,唯有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以重型残疾为大多数。Ⅰ、Ⅱ级合计达83.05%,这就意味着这部分人的听功能基本或完全丧失,相关致聋原因对听功能的损害几乎是摧毁性的,并且脱残艰难,近年来,除了价格昂贵、适应证苛刻的耳蜗植入术外,尚无简捷有效的复聪方法,并且复聪年龄一旦错过语言训练阶段,即使治疗成功,康复道路也是漫长的。

    关于年龄因素,同类文献多以调查时的现患年龄作为统计分析数据,以了解残疾人的年龄结构。笔者认为分析“致残年龄”对推动残疾人保障工作更有实用意义。比如同为一级聋残疾人,1岁以内致残的结果是成为既聋且哑的言听复合残疾,60岁以后致残则仍保留言语能力和部分唇语阅读能力,生存质量差异巨大。本组资料将听力残疾和言听复合残疾的致残年龄分别统计,结果显示,言听复合残疾致残发生在10岁以前的占97.43%,而听力残疾组发生在10岁以前的为55.36%,二者差异有显著性。

    为了解听残及言听复合残疾致残原因的动态变化,探讨社会性预防的有效环节,本组资料将致残原因按不同致残年代进行统计分析,每10年为一组,其中20世纪20~50年代致残者尚存活人数较少,难以显示整体情况,2000年以后致残者入组资料尚不足10年,也不做为分析依据。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70年代和90年代两组进行对照分析。

    两组对照,下降明显的致残原因是耳毒药物,60.10%~29.23%,P<0.01。显示限制耳毒药物使用,提高基层医疗水平,普及用药知识等措施有效控制了药物中毒致残的发生率。但是,时至90年代,耳毒药物致残比例仍近30%,则提示基层、尤其是广大农村仍有相当的管理空白,是听残治理的工作重点之一。

    有较大上升幅度的有疾病(16.58%→27.69%)和外伤(4.15%→8.46%),与其他残疾类别相近;处于相对平衡的病因为先天因素,两组差异不显著。

    值得注意的一项致残原因是“其他”(4.66%→18.47%),这部分除病史不明者外,以环境噪音的致残较为突出,这也是人类为社会进步付出的另一份代价。环境噪音对听功能的损害多是不可逆的,“环境”包括两方面:生活、工作、娱乐场所的高分贝声源刺激和长时间使用耳塞收听音乐的微环境噪音刺激,很多人习惯在嘈杂的公交车上听音乐,对保护听功能尤其不利。

    综上所述,听力残疾及言听复合残疾所占比例有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居各类残疾的第3、4位;残疾程度是各类残疾中最为严重的;由于致残年龄的偏早,导致听力、言语复合残疾占相当比例(44.42%);致残原因中控制效果最好的是药物中毒,其他如先天因素、疾病、创伤、环境等因素通过综合防治亦可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卫生宣传,坚持优生优育,改善基层医疗条件,控制耳毒药物的使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等是防治听功能损害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主席会第36号公布).

    2  张焰,赵宁生.听力语言残疾原因分析.中国康复医学杂志,1998,2(7):52-54.

    3  姚景川.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回顾.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4,6(10):338-339.

    作者单位: 116013 辽宁大连,大连市体检中心

 (编辑:陈  沁)

作者: 隋承锋,程 航,杜亚杰,邢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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