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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国民康医学2006年第18卷第3期

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来源:中国民康医学
摘要:妊娠期母体各系统发生一系列变化,胎儿各器官功能亦尚不完善,生理情况与常人显著不同,有许多药物对孕妇及胎儿均可发生不良影响。有些药物虽然对母体无严重不良影响,对胎儿则可发生毒性作用,如在妊娠早期应用,可使胚胎受损而流产或致胎儿畸形。近年来,药物致畸胎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妊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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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期母体各系统发生一系列变化,胎儿各器官功能亦尚不完善,生理情况与常人显著不同,有许多药物对孕妇及胎儿均可发生不良影响。有些药物虽然对母体无严重不良影响,对胎儿则可发生毒性作用,如在妊娠早期应用,可使胚胎受损而流产或致胎儿畸形。近年来,药物致畸胎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妊娠期药物的应用需要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对胎儿有致畸和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类,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妊娠期感染可选用的药物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磷霉素类等。以下简要论述几种需引起重视的抗菌药物特性。
   
  1 四环素类

  属孕期禁用的抗生素,是典型的致畸原。该药能干扰蛋白质的合成,能与钙盐形成鳌合物,妨碍钙盐进入骨和骨骼,常规剂量就可致胎儿牙齿、骨骼发育不良,牙釉质缺损,黄色牙及短肢畸形,先天性白内障等。
   
  2 氨基糖苷类

  对第八对脑神经有毒性作用。孕期注射链霉素,对胎儿和成人都可引起耳毒性和肾毒性,有统计显示,引起新生儿先天性儿聋和前庭神经损害的发生率为3‰~11‰。
   
  3 氯霉素类

  对胎儿及新生儿可生产毒性作用。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容易发生循环衰竭,表现为呕吐、腹胀、腹泻、皮肤呈灰色、循环衰竭、呼吸不规则等,称“灰婴综合征”。这可能与患儿肝药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肾排泄能力差以及抑制细胞线粒体中氧化磷酸化有关。早产儿、妊娠后期禁用。
   
  4 磺胺药

  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产后可出现新生儿黄疸,此乃与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使胆红素游离,妨碍其转运及代谢的结果。
   
  5 其他

  分娩前期服用呋喃坦啶可能引起新生儿溶血。甲硝唑、喹诺酮类、利福平都有潜在的致畸作用,应避免使用。奎宁、己硫异烟胺、利巴韦林有致畸作用,孕妇禁用。

    总之,孕期用药安全应引起医务人员的重视,尤其是妊娠初期3个月内更应高度警惕。在无其它药物替代,并确有指征需应用对孕期有影响的抗菌药物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采用,一旦采用,最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1.山东省烟台市莱州荣军医院,山东 烟台 261400;

  2.山东省莱州市卫生防疫站

作者: 王恒州张光云张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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