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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观察清开灵注射液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痰热证)的临床疗效。方法 将符合诊断条件的患者120例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两组分别静脉用清开灵注射液60ml,鱼腥草注射液100ml,每日1次。结果 治疗组临床疗效优于对照组。两组中医证候疗效相当。结论 清开灵注射液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痰热证)疗效确切。
【关键词】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清开灵注射液;疗效观察
从中医理论出发,运用清开灵注射液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痰热证)60例,并与用鱼腥草注射液治疗的60例做对照,分析疗效结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选择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慢性支气管炎的诊断标准制定。(1)纳入标准:符合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年龄18~70岁,中医辨证属痰热证患者,均作为纳入病例。(2)排除标准:结核、肿瘤、真菌、刺激气体过敏等因素引起的慢性咳嗽喘息者;慢性支气管炎并发严重心功能不全者;合并心血管、肝、肾及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精神病患者;年龄在18岁以下或70岁以上;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对本品过敏者。(3)中医痰热证标准:咳嗽咯痰,为脓、黏痰或黏浊痰,不易咯出,或兼发热,流涕,咽痛,口渴,小便黄,大便干,舌质红,舌苔黄,脉弦滑数。(4)对主症、次症、舌象、脉象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1.2 一般资料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120例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各60例。治疗组男32例,女28例;平均年龄(55.03±12.53)岁;急性病程(4.35±1.56)天;症状总积分(13.70±3.13)分。对照组男38例,女22例;平均年龄(54.73±12.44)岁;急性病程(4.15±1.49)天;症状总积分(13.99±3.46)分。两组上述资料比较均无显著性(P>0.05),说明两组入选病例组间基线具有可比性。
1.3 治疗方法 对照组给予鱼腥草注射液100ml静脉滴注,每日1次。治疗组用清开灵注射液60ml加入250ml液体中静脉滴注,每日1次。两组疗程均为7天,1疗程后评价效果。观察期间不加用抗生素。
1.4 观测指标 用药前、中、后仔细观察并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变化,做好中医证候记分。治疗前后各查一次血、尿、大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部分病人做胸部X线检查、痰培养(总例数的1/3以上)。
2 结果
2.1 疗效评定标准 根据《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标准制定。
2.1.1 临床疗效评定标准 临床控制:咳嗽、咳痰、气喘症状消失,肺部体征消失,实验室检查正常;显效:咳嗽、咳痰、气喘症状明显好转(+++→+),或三项症状中有两项改善两级(+++→+,++→-),一项改善一级者(+++→++,++→+),肺部干、湿啰音显著减轻,实验室检查有明显改善;有效:咳嗽、咳痰、气喘症状好转(+++→++或++→+),或三项症状中有两项改善一级(+++→++,++→+),肺部干、湿啰音减轻;无效:咳嗽、咳痰、气喘症状无改善或减轻不明显,肺部体征及实验室检查与治疗前比较无改善。
2.1.2 中医证候疗效判定标准 根据尼莫地平积分法判定中医证候疗效。临床治愈:疗效指数≥90%;显效:疗效指数≥60%;有效:疗效指数≥30%;无效:疗效指数<30%。
2.1.3 统计学方法 计数资料用χ2检验;计量资料用t检验、方差分析;等级资料用Ridit检验。
2.2 治疗结果
2.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见表1。结果表明,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P<0.01)。
表1 临床疗效比较 (略)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1
2.2.2 两组中医证候疗效比较 见表2。结果表明,两组中医证候疗效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
表2 中医证候疗效比较 (略)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2.2.3 两组治疗前后主要血象指标比较 见表3。结果表明,治疗组治疗前后中性粒细胞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余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3 治疗前后主要血象指标比较(略)
3 讨论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痰热证),多为邪实正虚,治疗当“急则治标”,以祛邪为主。此证多系邪热外犯,侵入肺脏而引发。痰热壅肺,肺失宣降,热伤津液,出现咳嗽,咳痰,发热,口渴,小便黄,大便干等症状。治疗宜清热泻肺、化痰止咳。
清开灵注射液是在传统中药安宫牛黄丸基础上改制的静脉用制剂,具有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之功效,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痰热证)符合中医辨证论治的理论。鱼腥草注射液为常用的治疗痰热咳嗽证的静脉用制剂,疗效确切。本组资料统计显示,运用清开灵注射液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痰热证)的临床疗效优于鱼腥草注射液治疗的对照组。两组中医证候疗效相当,可为临床用药提供更多地选择。
(编辑:江 枫)
作者单位: 641000 四川内江,内江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