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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职能的转变

来源:中华现代中西医杂志
摘要:【摘要】治安保卫工作在一些医院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而忽视治安保卫工作,可能给医院带来不利的影响和后果。本文通过对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做好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设想。【关键词】治安保卫。设想20世纪90年代以前,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和公安派出所的职能相同,都具有刑事侦察、警告、罚款等权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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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治安保卫工作在一些医院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而忽视治安保卫工作,可能给医院带来不利的影响和后果。本文通过对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做好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设想。

    【关键词】  治安保卫;现状;设想

       20世纪90年代以前,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和公安派出所的职能相同,都具有刑事侦察、警告、罚款等权力,大型医院还成立了公安派出所。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内保系统不再具有公安职能。作为医院保卫工作,应该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适时地调整改进工作方式,充分考虑到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特点,最大限度地满足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需要,是医疗行业所不容忽视的一个大问题。

    1  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现状

    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和方法,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虽然在医院管理中不像医疗、护理工作那样处于核心位置,但医院治安保卫工作也涉及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重要性显而易见,但在目前的工作中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1  部分医院对治安保卫工作重视不够  医院保卫部门由于不像医疗护理工作一样能为医院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其重要性不能在工作中及时显现出来,部分医院对保卫工作重视不够。

    1.2  没有建立适合医院特点的管理体系  部分医院还没有把保卫管理提升到科学管理的高度,多是在遵循固有的模式应付日常工作,没有把保卫工作提升到职业责任的境界进行管理,甚至于“不告不管”,缺乏适合医院特点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体系。

    1.3  保卫部门内部工作的主动性尚欠缺  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需要保卫部门内部群策群力,多想办法,找到存在问题的切入点,从服务医院、服务患者出发,做好医院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任何一项工作、一个岗位的设置都有它的必要性,但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用与时俱进的工作态度创造性地开展业务工作,工作效果是最客观的标准,群众的认可是最大的满意。

    1.4  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部门内部具有治安保卫专业水平的人才缺乏,多是由转业退伍军人、半路出家的行政人员以及一些医院难以安置的人员。从人员结构上已经影响到医院保卫工作的专业水平,导致保卫干部素质普遍不高,战斗力不强的局面。再加上医院如果缺乏适宜的培训激励机制,保卫部门的工作水平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2  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设想

    2004年12月1日《内保条例》的实施,使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迈入了“有法可依、依法行事”的局面,《内保条例》明确了保卫部门在企、事业单位中的地位、人员的要求及工作的方针,更强调了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单位负责制,也就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何围绕《内保条例》,结合医院特点,有效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值得认真思考。

    2.1  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  《内保条例》规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是在公安机关的行政监督和业务指导下,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具体领导下,由单位保卫机构或者保卫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内保条例》实施之前,部分医院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把主要精力放在有经济收益的项目,而忽略了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把保卫部门纳入后勤部门来管理,更甚者,撤消了保卫部门的编制。《内保条例》实施后,明确了保卫部门的地位即保卫部门和人事、医务、后勤等部门一样是单位的一级行政职能部门。在医院里,保卫部门就是维护医疗、教学、科研和职工、患者的工作、生活秩序。医院作为对外服务的窗口,往来人员复杂,涉及面广泛,治安形势非常严峻,保卫部门的存在有效扼制了治安状况的进一步恶化,对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2  逐步提高保卫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内保条例》实施后,明确了保卫部门的职能,提高了保卫部门的地位。明确的职责对保卫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具有较强战斗力的保卫干部队伍已势在必行。笔者认为保卫部门首先应该变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根据医院保卫工作的特点,医院应把对保卫的培训列入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培训和考核,达到以下目标。

    2.2.1  热爱本职工作  热爱本职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医院保卫工作也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安全的重要内容。只有热爱医院保卫工作,怀着对医院保卫工作的饱满热情,在工作中才能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出色地完成医院保卫工作任务。

    2.2.2  熟悉并掌握医院的医疗活动和医院的保卫关系  熟悉并掌握本单位的医疗、业务活动流程,是做好医院保卫工作的前提条件。医院保卫干部应摸清本单位医疗、业务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并掌握发展变化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保卫措施,使医院保卫真正渗透到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之中。为医疗服务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2.2.3  建立学习型组织,依法处理问题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学习、掌握、运用法律知识。在保卫部门建立学习型组织,为实现“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医院法治文化,是每一位治安保卫干部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保卫干部应加强学习国家的各种法律知识,医院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并针对不同基础的干部制定不同的继续教育要求。同时,医院的人员来自四面八方,医院保卫工作涉及面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正确处理好“人”的问题,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引起严重后果。

    2.2.4  保卫干部的工作  保卫干部应遵纪守法,讲究工作方法,注意文明礼貌。保卫干部要树立坚强的组织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发扬民主。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处理问题时,认真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分清是非,区别对待。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工作方法,以理服人,注重工作效果。绝不可简单粗暴,感情用事。保卫干部还要注意在群众中的形象,要讲文明、有礼貌、平等待人;工作中文明办案、文明管理、文明执勤、文明接待。

    3  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工作

    《内保条例》正式实施后,医院治安保卫将根据《条例》中规定的16字方针:“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来开展工作,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重心将放在事前预防。如何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工作是医院保卫工作者应该思考和对待的问题。

    3.1  建立健全各种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落实之  医院的保卫部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安全规章制度,以保障医院内部安全。为保障安全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医院可以通过医院发文、医院统一印制下发、组织宣传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定期考核等多种形式,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后,要经常性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发现执行中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随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研究、修改和补充,使之臻于完善,或根据需要建立新的制度。

    治安保卫的规章制度可分为为对人员的管理制度和对物资财产的管理制度:(1)对人的管理制度包括:门卫出入管理;病房、集体宿舍、门(急)诊、停车场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等,用于保证人员的正常活动,防止违法犯罪人员混入医院,以维护安全。(2)物质财产的管理制度包括:现金票据管理,文件资料管理,成瘾药品管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贵重物品、贵重设备管理等,目的是防止这些物品被盗抢、破坏、遗失。

    3.2  保卫部门应和各科室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做到群防群治  医院是具有公益性的单位,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开放性。治安状况日益复杂、多样化。解决治安状况的最好办法就是发动群防群治,医院可以通过医院法人代表与科室主任、职能部门责任人签订责任目标书的方式,把责任和任务分解,将安全保卫的责任落实到工作的细节。责任书签订后,由保卫部门负责对照责任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有安全隐患或出现问题的科室和部门限期整改,并建立相应的配套奖惩机制保障责任目标书落到实处,以提高单位的自治、自防、自卫能力。

    治安保卫责任制还应该充分考虑到职工的参与程度,把医院保卫真正建立在群众基础之上。治安保卫责任制还可以实行纵向和横向承包相结合,层层落实。纵向就是一级对一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横向就是对要害部位采取周密的防范措施,防止犯罪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并保证机密的安全;对有轻微违犯罪行为的职工做好帮教工作;依法对被判处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做好监督、考察和教育工作;加强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防止火灾发生;监督和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做好其他应当做好的治安保卫工作。纵横相交错,使医院的治安保卫网紧密覆盖全医院。

    3.3  保卫部门必须把安全检查作为日常工作  安全检查就是发现隐患、漏洞和不安全的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预防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漏洞,认真研究,及时妥善解决。对重大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上报医院领导。安全检查完毕后,应及时总结、交流,以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水平。安全检查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1)查思想:即检查领导对预防工作的重视程度,职工群众有无麻痹思想。(2)查制度: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3)查隐患:检查有无漏洞、空隙和不安全因素。(4)查措施: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密周到程度,是否落实到人。在时间上,逢节假日必检查,再按季节检查和以周、月为单位定期检查。

    3.4  加强三防(人防、物防、技防)的工作  在治安预防中,人防是保障,物防是基础,技防是补充。医院是开放性场所,治安状况相当复杂。在人防方面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和加强保安队伍是必要的,其次要加强守护工作,重点部位控制进出人员,车辆依照规定检查、登记。再次就是加强巡逻检查。在物防方面修建、加高围墙,围墙不应少于2m,安装照明设备;重要部位加固门窗出入口,设置三铁(铁门、铁窗、铁护栏);对存放重要、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或药品的地方必须备有保险柜,集中保管或专人看护;对已经老化的治安设备进行更新;在技防方面重要部位安装报警设备、电子门锁,人流量大和重要地方安装监控装置等。

    作者单位: 650032 云南昆明,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编辑:于  伽)

作者: 朱羿,朱桂明,赵 坤 200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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