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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医儿科杂志2010年第6卷第2期

杞枣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90例

来源:中医儿科杂志
摘要:【摘要】目的对杞枣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脾胃气虚型的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进行初步观察。方法观察3家医院儿科门诊符合小儿厌食西医诊断标准及中医脾胃气虚型标准者90例,服用杞枣口服液,疗程1月。结果符合方案集87例,杞枣口服液治疗厌食疗效评价总有效率82。全分析集90例,杞枣口服液治疗厌食疗效评价有效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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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对杞枣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脾胃气虚型的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进行初步观察。方法 观察3家医院儿科门诊符合小儿厌食西医诊断标准及中医脾胃气虚型标准者90例,服用杞枣口服液,疗程1月。结果 符合方案集87例,杞枣口服液治疗厌食疗效评价总有效率82.7 %;中医证候疗效总有效率95.4 %。全分析集90例,杞枣口服液治疗厌食疗效评价有效率80.0 %;中医证候疗效有效率92.2 %。结论 杞枣口服液有健脾益肾之效,对于厌食脾胃气虚型患儿有一定疗效。

【关键词】  杞枣口服液;厌食;脾胃气虚;中医药治疗

上海市中医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3家医院从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对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杞枣口服液”治疗单纯性小儿厌食进行临床观察,报告如下。

  1研究目的

  对杞枣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的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进行临床应用评价。观察杞枣口服液用于治疗小儿厌食指标(中医证候及单项症状)的疗效。

  2资料与方法

  2.1 试验设计

  自身前后对照多中心临床观察。

  2.2一般资料

  收集3家医院儿科门诊从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符合小儿厌食西医诊断标准及中医脾胃气虚型标准者,共90例,其中男47例,女43例;年龄15月至12岁;病程15 d至4年。

  2.3病例选择标准

  2.3.1 诊断标准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拟定[1]。

  (1)西医诊断标准:①长期食欲不振,见食不贪,入食量较病前减少1/3~1/2以上,病程在2周以上,排除其他系统疾病;②体质量增长停滞或减轻,有不良食欲习惯或喂养不当史;③年龄在2周岁以上,12周岁以下。

  (2)中医辨证分型标准(脾胃气虚):不思饮食,食而不化,大便偏稀夹不消化食物,面色少华,形体消瘦,神疲乏力,舌质淡,苔薄白,脉缓无力。

  2.3.2纳入标准

  ①符合小儿厌食西医诊断标准及中医脾胃气虚型标准者;②年龄在2~12岁之间,男女不限;③中医症状分级量化标准积分在7分或7分以上者;④知情同意,自愿受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应符合GCP规定。

  2.3.3排除标准

  ①具有严重心、肝、肾、造血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等原发性疾病,如肿瘤艾滋病患者;②已使用治疗小儿厌食药物治疗,致药物疗效难以判断者;③法律规定的残疾患者(盲、聋、哑、智力障碍、精神障碍等);④年龄在2岁以下及12岁以上者;或已知对本药成分过敏者;⑤近3月内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

  2.3.4剔除标准

  ①受试者不符合标准误纳入者;②纳入后未曾用药者或无任何疗后访视记录者;③受试者依从性<80 %或>120 %;④受试者在观察期间服用了方案规定的禁用药物。

  2.3.5受试者退出标准

  ①出现药物过敏反应或严重胃肠道不适;或用药3 d症状未得到改善或病情加重;或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严重不良事件者,根据医生判断应该停止临床研究者,即中止该病例临床研究;加重病情则作无效病例处理。②在研究过程中,受试者发生某些合并症、并发症或特殊生理变化,可能不适宜继续参与研究者,根据医生判断应该停止临床研究者,即中止该病例临床研究。③受试者在临床研究过程中不愿意继续进行临床研究,向主管医生提出退出临床研究的要求,该病例可以退出临床研究。

  2.4治疗方法

  入组患者服用杞枣口服液(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每支10 mL),每日2次,每次10 mL。 4周为1个疗程,观察1个疗程。临床试验结束后,按临床常规方法治疗。

  2.5观察指标

  ①生物学指标:性别、年龄、身高、体质量等。②疗效指标:食欲不振、体质量不增、面色无华、腹胀、恶心、呕吐、神疲乏力、大便稀或便秘。③不良事件。

  3 结果

  3.1 疗效标准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拟定[1]。

  痊愈:食欲、食量均恢复到正常水平。显效:食欲明显恢复,食量恢复到原有水平的3/4以上。有效:食欲有改善,食量有恢复,但未达到原有水平的3/4。无效:食欲与食量均无改善。

  3.2 临床疗效评价

  见表1~2。

  表1 杞枣口服液治疗厌食临床疗效观察结果(符合方案集)表2 杞枣口服液治疗厌食临床疗效观察结果(全分析集)表1符合方案集中,杞枣口服液治疗厌食疗效评价总有效率为82.7 %,中医证候疗效总有效率为95.4 %。表2全分析集中,杞枣口服液治疗厌食疗效评价总有效率80.0 %,中医证候疗效总有效率92.2 %。

  3.3 安全性评价

  所观察90例患儿中,出现不良反应1例,用药1 d后夜咳阵作,停药后自愈,判断为可能与试验药物有关。

  4 讨论

  小儿厌食症是指小儿较长时间食欲不振,见食不贪,甚则拒食的一种病症,独生子女尤多,对小儿生长发育及抗病能力均有影响[2]。《灵枢·脉度篇》云:“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谷矣。”不思纳谷,食而无味,其病在脾当属无疑。《幼幼新书》谓:“脾脏也,胃腑也,脾胃二气合为表里,胃受谷而脾饥磨之,二气平调,则谷化而进食。”脾胃健运,方能知饥欲食,食而能化。各种原因造成脾运失职,胃纳失司,都能产生厌食症。故厌食均与脾胃失调密切相关。

  小儿厌食是儿科常见病症,脾胃气虚又是其常见证型,但是由于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脾常不足等生理特点,给本病的治疗带来一定的难度[3]。脾胃互为表里、各有所司又互为影响,健脾不伤胃气,护胃而不碍脾,这就要求组方严谨,用药精良,才能收到满意的治疗效果。杞枣口服液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的药品(国药准字B20020312),其由枸杞子、大枣、太子参、海参、珍珠、益智仁、焦山楂组成。太子参味甘苦性平,功能益气健脾;大枣味甘性温,功能补脾和胃;益智仁味辛性温,功能温脾肾,燥脾湿;枸杞子味甘性平,善滋补肝肾;山楂味甘酸,性微温,功能消积化痰,行气化瘀。全方具有补肾健脾,益气养血的功效。可用于小儿因脾肾虚弱,气血不足所致的神疲乏力、食欲不振、面色无华、记忆力减退等症。本次临床观察杞枣口服液对于厌食症患儿有良好的效果,较为安全。

【参考文献】
   [1]郑筱萸.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267-269.

  [2]许劲师.小儿厌食症证治[J].安徽中医临床杂志,2002,14(3):219.

  [3]佘继林.健脾益气汤治疗小儿厌食(脾胃气虚型)120例[J].北京中医,1997,(4):29-30.

作者: 李利清1,吴 敏2,俞 建3,夏以琳1,闵伟福1,周亚兵2 20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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