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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医学研究杂志2008年第8卷第5期

胎传梅毒的赫氏反应与护理探讨

来源:《中华医学研究杂志》
摘要:【关键词】胎传梅毒随着胎传梅毒散发病例的增多,如何规范诊治与护理胎传梅毒患儿显得日益重要。尤其对治疗中可能发生的一些毒性反应以及临床上的异常表现等,在充分熟悉掌握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对病情的严密观察,及时发现及时纠治,以避免病情的加重与意外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及护理水平。其母无梅毒诊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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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胎传梅毒


    随着胎传梅毒散发病例的增多,如何规范诊治与护理胎传梅毒患儿显得日益重要。尤其对治疗中可能发生的一些毒性反应以及临床上的异常表现等,在充分熟悉掌握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对病情的严密观察,及时发现及时纠治,以避免病情的加重与意外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及护理水平。

    1  临床资料

    该儿男系G5P1,胎龄37+4周,于2007年11月21日17:24顺产娩出。羊水Ⅲ°,脐带、胎盘未见异常。出生体重3080g,Apgar评分9分-10分-10分。生后查体,无外观畸形,生长发育正常,一般情况好。

    患儿生后10h黄疸明显上升,15h皮测黄疸指数12.2。生后20h患儿肛温39℃,较烦躁、哭吵不安,呼吸浅促60次/min,心率144次/min,四肢欠暖,肌张力正常,给予对症处理。约生后22h患儿恢复正常体温,皮测黄疸指数降至9.5。转往专科医院进一步诊治。

    其母无梅毒诊治史,临产时初次来院。测RPR 1:128,TPHA尚未报告。患儿脐血送检梅毒血清学测定等相关检查。实验室检查: WBC 44.7×109/L,N 46%,L 45%,CRP 90mg/L,TPHA>1:80,IgA 0.114g/L↑,IgM 2.263g/L↑↑,IgG18.412g/L。

    诊断:先天性梅毒,赫氏反应,ABO溶血病?

    治疗:青霉素5万u/(kg·d)。生后1h傍晚给第1天量,次日上午生后16h给第2天量;蓝光照射;物理降温。

    2  讨论

    本例患儿有以下特点:(1)母系急诊入院,产前梅毒(RPR阳性)未经治疗。(2)婴儿生后未见异常,但后续实验室提示TPHA >1:80,免疫球蛋白IgA↑,IgM↑↑﹙明显升高﹚,17h外周血WBC↑↑,CRP 90mg/L。提示胎儿宫内感染结合病史初步诊断为胎传梅毒。(3)该儿出生后24h内青霉素用量超过常规用量,用药后迅速出现黄疸加深,烦躁,发热等现象。故该患儿出现的临床异常表现可以证实为赫氏反应。

    临床上用青霉素治疗后0.5~24h之内,会出现短时间内发生原有疾病症状和体征加重现象称赫氏反应[1]。这是由于青霉素抗梅毒治疗时大量梅毒螺旋体被杀死,而释放出大量异性蛋白及内毒素所致。患者会出现发热(体温可达40℃),寒战、头痛、关节炎、皮肤潮红、多汗,甚至出现血压下降、溶血、休克等反应。

    本例患儿在治疗初期发生了赫氏反应,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该患儿使用青霉素治疗先天性梅毒时未注意药物剂量问题,直接给予每日5万u/kg治疗量。如果按照首剂减量每日3万u/kg,逐渐增加至5万u/kg,有利于避免赫氏反应发生;其次该儿第1次用青霉素在晚间,尚未过24h又给予第2天的量。问题出在第1次用药为婴儿出生后考虑先天性梅毒给予肌注的时间,第2次用药为护理常规每日1次肌注用药的习惯时间。故对于这类特殊病重的治疗不能简单地按常规执行医嘱,要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纠正给药时间,24h后再给予第2次剂量。有利于减少和避免药物特殊的不良反应。对于赫氏反应的预防应用青霉素治疗梅毒的新生儿,应注意用药剂量,首日肌注3万u/kg,以后逐渐增加至每日5万u/kg[2]。该患儿未能注意首剂量减少问题,直接应用了治疗量,是引起赫氏反应的诱因之一。此外,用药时间上也存在问题。因此,在处理医嘱时一定要把握好时间。

    该患儿的临床过程提示我们,梅毒母亲分娩的新生儿,尤其是母亲未经治疗者,新生儿胎传梅毒的可能性较大,治疗后容易发生赫氏反应,故临床的观察应该更有针对性。同时在用药24h内应特别注意加强观察,有无发热、寒战、脉速、气促、颜面潮红、血压下降及异常哭吵等现象。对有异常表现的新生儿应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对症处理。发热者进行物理降温,半小时后复测体温并酌情增加体温测量的次数,同时着重观察患儿的面色、体温、呼吸、心率、血压、异常哭吵情况。

    3  梅毒新生儿一般护理

    3.1  严格消毒隔离、无菌操作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将婴儿安置在隔离病室,所有用物均应专人专用。护士接触患儿前后均应彻底洗净双手、穿隔离衣、戴手套。患儿所有衣物、被服需用消毒液浸泡后再送被服室高温清洗;奶具浸泡后煮沸消毒;一次性用品、敷料应黄色双袋标记送出焚烧;床、桌椅、听诊器、暖箱用消毒液擦拭后紫外线照射消毒30min。病室保持较低湿度(相对湿度<45﹪)和较高室温﹙22℃~28℃)。

    3.2  注意保暖,合理喂养  新生儿应侧卧位,保持呼吸道通畅。随时注意面色及全身皮肤颜色、体温、呼吸、心率、哭声、大小便、脐部有无出血等。提倡母乳喂养,提高抗病能力。注意观察婴儿吸吮情况,无母乳者采用早产儿配方奶加强喂养,以补充各种维生素。

    3.3  生命体征观察  感染梅毒的婴儿应观察婴儿是否有红斑、丘疹和扁平湿疣。有的新生儿会发生重要器官的感染,新生儿也常在出生后死亡,因此应加强观察生命体征。

    3.4  梅毒治疗药物首选青霉素  应注意青霉素过敏反应及赫氏反应,如使用青霉素24h以后,突然出现发热、畏寒、头痛、腹痛、脉速、气促、颜面潮红、血压降低现象,应及时报告医师,遵医嘱处理。

    3.5  加强卫生宣教  梅毒除性接触及通过胎盘传播外,直接接触如哺乳等,间接接触传染病人的日常用品如内衣、毛巾、被褥、马桶、浴盆、注射器针头和餐具等也可传染。因此,对梅毒产妇应强化消毒灭菌宣教。

 

【参考文献】
  1 戴自英,刘裕昆,汪復,等.实用抗菌药物学.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105.

2 上海市卫生局,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儿科诊疗常规.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166.


作者单位:200082 上海,上海衡山虹妇幼医院

作者: 周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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