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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国学校卫生2007年第27卷第7期

浙江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小学生营养KAP状况调查

来源:《中国学校卫生》
摘要:近年来,在抢救农药中毒尤其是有机磷中毒时,阿托品用量有逐渐增加的趋势,甚者用于非适应证的农药中毒导致不同程度的阿托品中毒,重者致死。现就我院1993年1月~2003年12月收治的178例农药中毒患者进行分析如下。2农药品种(1)有机磷类农药中毒者119例占66。85%,其中甲拌磷(3911)中毒56例占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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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抢救农药中毒尤其是有机磷中毒时,阿托品用量有逐渐增加的趋势,甚者用于非适应证的农药中毒导致不同程度的阿托品中毒,重者致死。现就我院1993年1月~2003年12月收治的178例农药中毒患者进行分析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病例,男56例占31.5%,女122例占68.5%,男女比例为1∶2.18,年龄最小者1.5岁,最大者82岁,平均41.75岁。

    1.2 农药品种 (1)有机磷类农药中毒者119例占66.85%,其中甲拌磷(3911)中毒56例占47.05%,敌敌畏(DDV)中毒36例占30.25%,辛硫磷中毒10例占8.4%,乐果中毒7例5.9%,敌白虫和药名不明者各4例各占3.4%,内吸磷(1059)和对硫磷(1605)中毒各1例各占0.85%。(2)氨基甲酸酯类呋喃丹中毒者28例占15.7%;(3)有机氯类中毒者12例占6.7%,其中三氯杀螨醇中毒10例占83.3%,敌敌涕(DDT)中毒2例16.67%。(4)复合农药中毒者9例占5.1%,其中3911+呋喃丹中毒3例占33.3%,3911+辛硫磷中毒2例占22.2%,1059+呋喃丹、DDV+杀虫脒、3911+DDT+呋喃丹及3911+敌百虫+呋喃丹中毒各1例各占11.1%。(5)除虫菊酯类中毒者6例占3.4%,其中敌杀死中毒4例占66.7%,速灭杀丁中毒1例占16.7%,氯氰菊酯中毒1例占16.7%。(6)有机氮类杀虫脒中毒者2例占1.1%。(7)其他类酚锈宁、喷杀灵中毒者2例占2.2%。

    1.3 中毒途径 经口者165例其中食用污染食物者4例,经皮肤内吸入者11例,不明者2例。

    1.4 阿托品中毒分级及人数 (1)轻度:高热、心动过速,意识模糊,共42例。(2)中度:上述症状伴有狂躁不安、幻觉、谵妄、抽搐,共50例。(3)重度:昏迷或呼吸抑制,甚至死亡,共20例。阿托品中毒总数112例,中毒率62.9%。

  1.5 各种农药中毒者中的阿托品中毒率 (1)有机磷中毒119例,阿托品中毒55例(46.2%);(2)呋喃丹中毒26例,阿托品中毒26例(92.8%);(3)复合农药(混合有机磷)中毒9例,阿托品中毒9例(100%);(4)非阿托品适应证农药中毒者22例,阿托品中毒22例(100%)。

  1.6 死亡人数 共18例,其中死于农药中毒者11例,占61.1%,死于阿托品中毒者7例(男2例,占28.6%,女5例,占71.4%),占死亡人数的38.9%。

  2 中毒原因者认为引起阿托品中毒的主要原因为:

    2.1 不合理加大阿托品用量 一些人错误认为,对有机磷尤其剧毒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阿托品用量宁大勿小,宁过勿少,宁静脉给药不肌注,认为如此才安全可靠。以往治疗重度有机磷中毒,阿托品静注量首剂多为10~20mg,目前常用30~50mg,患者高达100mg而且给药间隔缩短至5~10min,或直接持续静滴,致使许多患者神志由清醒转为昏迷,或昏迷逐渐加深,以至呼吸抑制,此时很难与有机磷中毒所致昏迷鉴别。

    2.2 治疗复合农药中毒用阿托品不当 各种复合农药的成分及比例不同,不能将复合剂的总量当成单一有机磷农药量对待,给予大量阿托品常导致不同程度的阿托品中毒。

  2.3 不分农药中毒途径,一律给予大量阿托品 经皮肤吸收,误食农药污染的食物,或玩耍农药空瓶而导致的农药中毒患者,其农药吸入量可能不大,中毒程度较轻,如一律给予大剂量阿托品,可引起严重的阿托品中毒。

    2.4 对各种农药的毒理和解救措施不了解而不合理的应用阿托品 近年由于多种高效低毒农药的应用,非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患者比例增多,临床医生如不熟悉和掌握有关中毒急救知识,滥用阿托品,必然导致阿托品中毒。呋喃丹也可导致人体内胆碱酯酶失活,但其胆碱酯酶的抑制是可逆的,易于自然复活,在机体内代谢快,很少蓄积,如加用胆碱酯酶复活剂,反而抑制酶的复活,加重毒性,在应用阿托品时,也应由小至中量达到阿托品化为度。本组28例呋喃丹中毒患者中阿托品中毒率达92.8%,应引起重视。

    2.5 因对农药成分不明而不合理应用阿托品 抢救农药中毒常遇到患者意识障碍,家属述说农药品名不清或错误或患者扔掉了毒药容器,或儿童因玩耍无商标的农药空瓶等情况而无法了解毒物种类,甚至临床医生不确知农药成分,而又不能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去推测中毒原因,盲目加用 阿托品导致阿托品中毒。

    2.6 同时伴有全身疾病 某些患者原有尿毒症、心脏病、各种代谢及内分泌病等,大量应用阿托品易出现阿托品中毒。

    2.7 护士未按医嘱量应用阿托品 个别护士责任心不强,凭自己的所谓“经验”缩短给药间隔时间,或将数次阿托品用量一次给予,造成一次给药量过大而中毒。

    3 讨论

    正常人阿托品量大于10mg为中毒剂量,最低致死量为80~130mg,所以对非阿托品适应证的农药中毒者,应用阿托品极易中毒,应列为禁忌。而有机磷中毒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表现,有时阿托品中毒极难区别,笔者认为如出现下述之一者应警惕阿托品中毒 [1] :(1)已出现阿托品化后,发生躁动、谵妄、抽搐、高热而中毒的证据,或呼吸抑制而无其他原因解释者。(2)入院时神志清醒,或经应用阿托品后神志一度转清,未减少阿托品用量病情反渐加重者。(3)原无心肺疾患,大量应用阿托品后出现心律失常、室颤或急性肺水肿者。(4)对于判断困难者可试静注阿托品5mg,若临床症状改善为剂量不足,反之则为阿托品中毒。

    总之遵守“早期、适量、反复、调整”的原则来应用阿托品。一旦确诊为阿托品中毒,可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2,3] :(1)减少或停用阿托品延长给药间隔,改换给药途径。(2)对于重度中毒患者可给予新斯的明0.5~1mg/次,每15~20min皮下注射,直至口干消失,瞳孔缩小,症状缓解为止。(3)大量输液,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适量应用利尿剂。(4)对于有躁动、谵妄、抽搐者,可适量应用短效巴比妥类,但剂量不宜太大,以防抑制呼吸中枢,有中枢抑制者给出中枢兴奋剂,有心律失常者应在心电监护下给予相应抗心律失常药物,出现室颤时应电击除颤,有高热时应予以物理降温,一般解热剂常无效,有尿潴留者应保留导尿,以防尿中之生物碱在膀胱内重吸收。(5)密切监护,尤其是在夜间,对于重病者应予以专人护理

  【参考文献】

    1 李星海,石汉文,田英平,等.有机磷农药中毒救治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新医学,1996,27(5):264-271.

    2 彭兴.阿托品的应用技巧.实用内科杂志,1985,5(11):572-573.3 王敬武.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32例死亡原因分析.急救医学杂志,1996,5(1):46.
  
  作者单位:844200新疆疏勒,疏勒县人民医院急诊科

    (编辑:黄 杰)

作者: 方跃强 ,丁钢强 ,何升良 ,陈卫平 ,楼晓明 ,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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