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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学校传染病的流行态势十分严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发,已成为我省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突出问题。主要问题:控制不力。在学生传染病前五位疾病中,全部都是免疫针对疾病,其中:肝炎、麻疹,属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有非常有效的疫苗可以预防和控制;痢疾、伤寒和副伤寒属肠道传染病,与饮水、食品卫生密切相关,重点疾病未得到有效控制。采取主要控制措施:(1)政府干预,“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2)解决学校传染病防治专项经费。(3)确实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和疫苗的补种工作。(4)加强学校食品、饮水卫生检测、监管力度。(5)加强培训,全面提升校医专业技术水平。(6)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对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导的力度,提高应急处置综合能力。通过实施上述综合防控措施,将有效地控制或降低我省学校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
【关键词】 学校;传染病;控制措施
我省学校传染病的流行态势十分严重,为有效控制或降低我省学校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浅议在学校传染病流行严重地区的控制对策如下。
1 学校传染病发病特点
疾病谱广、发病率高、危害严重。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
2.1 发生频繁,以暴发疫情、食物中毒为主
2005年全省共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23起中,传染病暴发106起(86.18%),食物中毒14起(11.38%)。
2.2 地区分布广泛 各州市均有发生。
2.3 疾病谱广,疫苗可控制疾病占主体
2005年学校暴发疫情涉及12种甲乙类传染病(106起),其中8种(93起)为疫苗可控制疾病。
3 主要问题
3.1 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综合能力明显不足 (1)学校校医配置严重不足。其中,中小学校校医的配置量只达到《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三章第二十条中规定应配量的21%。(2)专业能力有限,培训力度不够。
3.2 食品、饮水卫生的监管力度不够 因为缺乏工作经费,未全面开展学校的饮用水、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不能及时发现卫生安全隐患,导致近年由于饮用水、食品污染引起的肠道传染病暴发和中毒事件不断发生。
3.3 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及必需的设备 (1)目前,除省疾控中心设立了学校卫生科(专业技术人员9人,其中有1名由中心返聘的学校卫生工作资深的专家)外,全省16个州(市)及129个县级疾控中心的学校卫生科已经合并为公共卫生科,熟悉并能够指导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专业人员仅占1/3左右。(2)目前,县级CDC用于开展学校卫生监测工作的器械和设备陈旧、破损,已很难满足开展工作的需要。
3.4 必需的专项工作经费匮乏
2005年,仅省疾控中心每年有2万元的工作经费,州、市、县级疾控中心无专项工作经费。
3.5 有效的防控手段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
学生疫苗接种率偏低,不能确保在85%以上的学生中建立免疫屏障,因此不能对学生健康实施有效保护。
3.6 未建立有效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
疾控部门和学校在建立预警机制上未达到早期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模的目标,未设立有效的晨检制度,相关疾病控制的信息沟通存在障碍,部分传染病的暴发未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得到有效的控制。
4 主要控制措施及建议
4.1 政府干预,“落实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1)在全省教育、卫生部门完成学校传染病防治自查工作后要求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之后,省教育厅、卫生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联合督查组,于2006年5月对8个重点地区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2)在学校传染病发病的高峰季节,也是全年疫情控制的关键时期。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疾控专业机构分别组建多支防控工作组下派到重点辖区及学校、幼儿园等开展分类督查和技术指导,实行责任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实。(3)在学校深入开展消化道、呼吸道等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防治知识的健康宣教工作,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销售点违规经营的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肠道传染病暴发和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2 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目前,我省教育厅、 卫生厅已经落实了部分经费,为开展有我省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提供了保障。
4.3 加强学校应急机制的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有效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坚持开展晨检及因病缺勤的登记报告工作,对可能引起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的隐患要及时排查,并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
4.4 加强疫苗的使用
按照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发《云南省查验入托入学儿童和新生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卫发[2006]15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和执行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制度,对没有按照规定免疫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的新生,须补种后才能入学。
4.5 加强校医的培训
省教育厅、卫生厅每年将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全省学校校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专业人员的分级培训。在开展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的工作中,要遵循“依法防治、加强指导、重点督查、违法追究”的工作原则。通过政府的干预、采取综合性的防控技术措施,将为有效减少或降低我省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起到重要作用。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重点课题(04SHA002)研究之一,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作者单位: 215123 江苏苏州,苏州大学独塾湖校区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通讯作者)
(编辑:宋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