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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中西医杂志2006年第7卷第10期

他巴唑治疗甲亢致肝损害1例

来源:中华中西医杂志
摘要:肝脏不仅是机体处理体内正常代谢产物的重要器官,也是多数药物的转化(或称解毒)器官,所以药物和肝脏的关系非常密切。许多药物对肝脏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毒性,如使用这类药物的时间过长、剂量过大,或机体属于特异质病人,都有导致肝损害的可能。通过本例他巴唑(甲巯咪唑)常用量治疗甲亢致药物性肝损害,使广大临床工作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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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肝脏不仅是机体处理体内正常代谢产物的重要器官,也是多数药物的转化(或称解毒)器官,所以药物和肝脏的关系非常密切。许多药物对肝脏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毒性,如使用这类药物的时间过长、剂量过大,或机体属于特异质病人,都有导致肝损害的可能。通过本例他巴唑(甲巯咪唑)常用量治疗甲亢致药物性肝损害,使广大临床工作者对药物性肝损害引起重视。

    1  病历摘要

    患者,男,27岁,因心慌、失眠、体重减轻3个月入院,入院后查血清T3 27.41nmol/L、T4  54.16nmol/L,给予诊断: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给予他巴唑10mg口服,每日3次。治疗1个月后复查血清TT3、TT4降至正常,但患者诉时有皮肤瘙痒感,未特别在意,常规监测血常规外周血象未见异常,肝功能ALT 96U/L,AST 69U/L,肝脏B超未发现肝脏明显肿大。立即将他巴唑改为10mg 口服,每日1次,同时加用肝泰乐、肌苷片口服,后肝功恢复正常。

    2  讨论

    2.1  药源性肝损害的临床特点

    2.1.1  潜伏期  药源性肝损害多有一定的潜伏期。用药2周内发病者占50%~70%;8周内发病者达80%~90%;3个月以上发病者很少。

    2.1.2  临床特点  根据本文所查阅的国内资料表明,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是甲巯咪唑的主要不良反应,占64.07%。而粒细胞减少又占造血系统不良反应的83.45%,并占全部不良反应的53.46%。虽然目前难统计其发生率,但却是值得临床注意的问题。

      国内辛艳茹1995年报道[1]以某医院自1982年12月28日~1986年1月28日的130例甲亢患者病例中,服用甲巯咪唑共90例,其中出现不良反应有37例,占41.11%。

    1988年陆菊明[2]报道了1958年5月~1986年8月期间530例Graves患者服用甲巯咪唑,有6例发生粒细胞缺乏,发生率为1.13%。其中21~42岁5例,66岁1例,甲巯咪唑剂量为15~30mg/d 5例,45mg/d 1例。该6例粒细胞减少,均伴有感染,尤以咽喉炎居多。

    王贵银[3]对1996~2000年60例用甲巯咪唑治疗甲亢致粒细胞缺乏的29篇文献进行了分析,指出甲巯咪唑引起粒细胞缺乏的临床表现特点:无先兆症状,以高热、咽痛、乏力和突然发病为特征,常合并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胃肠道炎、皮疹、关节痛、皮肤感染、牙周炎、泌尿道感染等,少数病例发生黄疸、肝功能损害、中毒性心肌炎和甲亢危象等。实验室检查:周围白细胞<1.0×109/L,中性粒细胞分类<10%;骨髓象显示粒细胞系统重度抑制或急性造血功能停滞,出现再障贫血样改变。

    本例患者发热等表现不明显,以皮肤瘙痒为首发症状。

    2.1.3  实验室检查      肝功能以血清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升高为本病特点。其次是血清胆红素、γ-谷氨酸转肽酶、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胆汁酸浓度增加,血浆白蛋白减少,尿三胆(+)等。末梢血象常有白细胞总数和嗜酸粒细胞总数增加,后者增加10%以上者约占15%~30%。

    2.2  药源性肝损害的鉴别诊断  药源性肝损害主要应注意与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鉴别。另外,在一些可伴有肝损害的全身性疾病,在服药时出现肝损害,应注意区别是原有疾病伴发肝损害,还是药源性肝损害。

    3  他巴唑的合理使用及注意事项

    3.1  注意剂量个体化    应根据病情、治疗后的反应及甲状腺功能检查结果随时调整剂量。成人开始剂量一般为每日30mg,可视病情轻重调节为每日15~40mg,1日最大剂量为60mg,分次口服。待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每日维持量为5~15mg。疗程一般为12~18个月。

    3.2  应定期检查血象  以便及时发现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如已发现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应及时停药可改用碳酸锂等药物替代治疗,避免发生甲亢危象,同时该药还可发挥增加白细胞作用。必要时可用升白细胞药非格司亭(G-CSF)促使下降的白细胞升高。并注意保护性隔离,防止由于急性粒细胞减少引起的感染并发症。

    3.3  定期检查肝功能  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同时加用保肝药。绝大多数患者(94.6%)在1个月内能恢复正常。

    3.4  注意合并用药问题  不宜与降低白细胞、粒细胞及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合用以免影响血液系统和肝脏功能。

    在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免使用含碘的药物和高碘食物,否则可使病情缓解减慢或加重。

    3.5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甚少与血浆白蛋白结合,易透过胎盘,脐血/血中的药物浓度比值为0.80~1.09,可引起胎儿皮肤发育不全,主要表现为头皮局部损害,常能自愈[4],也可引起先天性甲状腺发育迟缓[4,5]。本品也能进入乳汁,哺乳期妇女单次口服本品40mg,8h内,乳汁/母血中的平均浓度比值为0.97,通过乳汁排出的总量为70μg,若乳母每日口服本品10~15mg,对乳儿甲状腺功能一般无影响。虽然美国儿科学会认为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仍可继续哺乳,但应对乳儿每间隔1~2周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也有资料提示甲巯咪唑透过胎盘和进入乳汁的量均大于丙硫氧嘧啶,因而若病情需要时宜选用丙硫氧嘧啶,并应在婴儿哺乳后(即下次哺乳前3~4h)用药,避免在乳药峰浓度时哺乳,可使进入乳儿体内的药量大大减少[6,7]。

    3.6  老年人和肾功能不良患者  本品半衰期延长,宜酌情减少剂量。

    【参考文献】

    1  辛艳茹,杨京燕,刘祚永,等. 130份甲亢病历中治疗药物及不良反应分析.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1995,4(1): 28.

    2  陆菊明. 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副作用.北京医学,1998,10(2):108.

    3  王贵银. 甲巯咪唑引起粒细胞缺乏症60例分析.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01,10(2): 167.

    4  蒋式时. 妊娠期、哺乳期用药.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360.

    5  陈季强,唐法娣. 药源性疾病.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606.

    6  李家泰. 临床药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477.

    7  杨藻宸.  药理学和药物治疗学.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1250.

     作者单位: 116041 辽宁大连,解放军第215医院

   (编辑:秋  实)

作者: 曹维维 200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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