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ture
首页合作平台在线期刊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4年第4卷第15期药品管理

加强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势在必行

来源:INTERNET
摘要:在药品有效期的管理上,1985年7月1日施行的原《药品管理法》中对产品时间只规定了注明“产品批号”,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在此基础上又作了明确的增补性修订,规定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为搞好药品有效期监督管理衔接工作,在确保2001年12月1日后上市销......

点击显示 收起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09-6614(2004)15-封三-01

  随着人民物质需求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国家对法制化建设也更加重视和完善。在药品有效期的管理上,1985年7月1日施行的原《药品管理法》中对产品时间只规定了注明“产品批号”,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在此基础上又作了明确的增补性修订,规定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为搞好药品有效期监督管理衔接工作,在确保2001年12月1日后上市销售药品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并合理解决好有效期药品的遗留问题,国家还不断下发相关文件,规定如:(1)凡2001年12月1日后生产和上市销售的药品,必须标明有效期,未注明有效期的药品不得生产、销售;(2)对2001年12月1日前生产且已进入流通领域未注明有效期的药品,可流通使用至2002年11月30日;(3)对2001年12月1日前生产未出厂销售的药品,在保证药品质量和承担相应质量责任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期,采用加盖或加印的方式标注有效期。为确保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加强药品有效期的管理,避免过期失效药品对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准确估计市场需求,及时把握市场动态,合理编制产销计划,尽量缩小产、供、需各环节的差距,缩短产供周期,合理组织生产、销售,避免因产供过剩或断档脱销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药品经营企业对在库药品按类别实行色标管理;并应按批号及有效期近远依次或分开堆码存放,并应有明显标志,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3、药品经营和医疗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在认真学习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提高有效期药品管理重视程度的基础上,还应努力做好以下几点:(1)熟悉并掌握各种药品的有效期限;(2)根据市场需求和临床需要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对有效期年限短的药品更应遵循“少进勤进”的原则,尽量缩短药品周转期;(3)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4)建立健全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逐一登记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进货日期等规定的全部内容;(5)药品储存应设有效期标志,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并在醒目处建立近期药品警示栏;(6)建立药品有效期的专项自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对存量较大又不能在有效期内销完的药品,要及时采取与其他单位分流调换等相应措施,以减少过期的可能性;(7)普及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各种药品实行档案管理。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能,要把药品有效期管理作为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认真抓细抓实,坚持“监、管、帮、促”的方针,指导和促进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工作上实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5、大力做好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对无产品批号、无生产日期、无有效期标志的“漏网”药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举报信息及时追踪查处。总之,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工作,需要生产、经营、使用和药品监管部门齐抓共管,在产、销、用、存各环节层层把关,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预料之中,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的用药安全。

  作者单位:253300山东省武城县人民医院

  253300山东省武城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许 悦 许 欣 李蓬燕 2005-8-3
医学百科App—中西医基础知识学习工具
  • 相关内容
  • 近期更新
  • 热文榜
  • 医学百科App—健康测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