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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5年第5卷第15期

一起食物中毒案件肇事责任的认定和评析

来源: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摘要:参与调查的卫生监督员对此案进行了合议认为:从副溶血性弧菌中毒潜伏期一般为6~10h、有1名患者在晚餐前发病、除来自旅游团队的12人发病外当晚在同一餐厅就餐的其他人员均无发病等情况综合分析,晚餐与本次事件无明显关联和因果关系,责任判定从具体餐次、进餐食物和环节等方面来看,该中心为本次事件肇事单位证据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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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案情简介

     乳山市某职工培训中心于2004年7月24日下午18时左右入住了来自某外地一旅游团队,共计41人(中餐地点在外市,时间为11时左右)。游客在该中心内住宿,晚19时左右进餐,就餐方式以家庭为单位分散就餐,当晚在该中心同一餐厅就餐人数共约有140人。24日下午17时左右来自该旅游团队的部分游客开始出现服痛、腹泻(水样便)等症状,当晚20~22时、25日1~3时先后有12名游客出现类似症状。

     流行病学调查共开展个案调查50人,来自旅游团队21人,当晚在同一餐厅就餐其他人员29人(均未发病)。来自旅游团队的21名调查者,发病12人:其中男8人,女4人,年龄发病差异无显著性。所有调查者均为7月24日晚19时左右进餐,就餐形式为分散就餐,进餐食谱不尽相同,1名患者所在家庭在该中心院内一烧烤点吃烧烤并未在餐厅就餐。7月24日下午17时左右出现首例病人(尚未进晚餐前),20~22时发病6人,25日1~3时发病5人,末例病人为25日3时。其他就餐客人未见发病。
   
  现场检查发现:该中心厨房食品加工布局、流程合理,单独设置冷拼间,生熟刀(案)明显标记分开,有餐饮具消毒记录,保洁柜正常使用;未发现过期调料和食品原料,生活饮用水为自来水管网供水,近时间未发现水质出现浑浊等现象。

     因受报告时限影响,现场未采集到食品样品,采集患者粪便4份,在1份粪便中检出副溶血性弧菌,其他均无阳性发现。

     参与调查的卫生监督员对此案进行了合议认为:从副溶血性弧菌中毒潜伏期一般为6~10h、有1名患者在晚餐前发病、除来自旅游团队的12人发病外当晚在同一餐厅就餐的其他人员均无发病等情况综合分析,晚餐与本次事件无明显关联和因果关系,责任判定从具体餐次、进餐食物和环节等方面来看,该中心为本次事件肇事单位证据明显不足,应免予行政处罚,并及时下达了处理意见。

  2 简要评析

     2.1 首先从判定本次事件是由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来看,事实还是比较清楚。但在认定具体肇事责任时,接待单位明显不具备致病食物、餐次和环节等因素。

     2.2 此案关键在于要及时给予事件性质和责任判定,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又要维护饮食单位的合法经济利益。从事后反馈情况来看,在下达处理意见不久,因旅客投诉旅游公司和接待单位,消协介入调查事件原因,由于排除了肇事责任,避免了接待单位的经济和声誉损害。

     2.3 问题及不足 卫生监督机构在介入调查时,医疗机构对一些症状较重患者往往已经开始用药治疗,导致粪便致病菌检出阳性率较低,加上有的饮食单位不能严格执行留样制度,在提供实验室诊断证据方面尚存有缺陷。

  作者单位:1 264500山东乳山,乳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264500山东乳山,乳山市第二职业中学

   (编辑:黄 杰)

作者: 宋治林 ,姜泽春 ,王鹏飞 200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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