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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临床药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方法 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结果与结论 加快临床药学方面政策法规的落实,明确临床药师的职责、义务和待遇;规范临床药学工作者的知识培训;在药学服务与医患之间建立参与、沟通、协商的工作模式。
【关键词】 临床药学;药学服务;存在问题
临床药学是以病人为研究对象,结合临床实践,研究合理、有效使用药物的应用学科。我国临床药学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医院药学工作者将近20年的不懈奋斗,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医院药学的发展。但是,临床药学工作仍没有走向临床,走到患者身边,药师与患者的距离仍十分遥远。
1 临床药学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临床药学服务方面的法律保障 在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体系中,尚无直接针对临床药学服务予以调整的法律和法规,而仅就药师调配处方等传统的药学工作行为设定了义务性规范。
即使在2002年,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和1999年修订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也仅仅是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效力层级不高,强制力有限。由于法律保障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药师作用的发挥。尽管多数大型医院已初步开展了临床药学服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20余年来其整体发展水平却仍较缓慢且不平衡。
1.2 临床药学工作的误区
1.2.1 药师盲目下临床 早在“临床药师”概念引入之前,药剂科也时常派药师去临床工作,但那仅限于制剂与调剂范围的工作内容,而不是临床药学意义上的“临床药师”的工作。由于没能准确理解临床药师的工作内涵,许多单位为了追求形式,盲目派人到临床去。把药师“去临床”或者说“下临床”自喻为临床药师,这的确是临床药学开展的无奈,与国外的临床药师相比有本质的不同。我们的工作模式仅限于“去临床”,而美国的工作模式是“在临床”[2]。
1.2.2 过分夸大临床科研的工作核心地位 由于临床药学工作开展伊始是以研究为主,故当初开展的临床药学工作的医院都以成立“临床药学研究室”。因此,大多数医院的临床药学以实验室为基地,以分析仪器为主导,以血药浓度监测为模式,以撰写大量科研文章为内容的面貌出现。如此大量高档分析仪器的购入费用,又有多少区县医院能够满足呢?
1.3 药师与医患之间缺乏信任 由于我国现行的药学教育仍以传统的以药为主为模式,药学工作者在工作前所接受的医学临床和临床药学知识匮乏,靠个人能力在工作中不能及时给予临床合理用药的充分证据,造成在医院工作中学而无用,用而未学的尴尬局面,客观上在参与临床合理用药的讨论中没有权威性。目前,许多开展临床药学服务工作的单位仍以软件系统监控处方为主,而药师仅在后台负责软件的维护和临床的通报,不易与临床医患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1.4 药品“回扣”屡禁不止 临床药学服务是以“病人”为中心,工作的目的是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提出用药的合理化建议,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地使用药品,达到节约卫生资源,提高药物治疗水平,从而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的目的。但由于现在药品“回扣”已成为医药行业的潜规则,在利益的驱动下,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合理化用药。
2 对新时期临床药学工作的建议
2.1 加快临床药学方面政策法规的落实,明确临床药师的职责、义务和待遇,保障药师的合法权益,降低临床药学服务的风险。医院药学是医院整体医疗技术工作不可分割的部分,开展临床药学,需要得到卫生行政部和医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也要成为卫生行政人员、医生、护士的共识。
2.2 规范临床药学工作者的知识培训 临床药学不仅是药学,还包含了医学、药物经济学、心理学等多门学科知识,鉴于药学专业人员知识结构的单一、临床知识的缺乏、解决临床出现的药物问题能力不足,主管部门应针对性的组织药师更新已有的药学知识,掌握更多的药物相互间作用,药物ADR等与临床相关的信息,掌握医学、检验、诊断等方面的知识。使药师更专业的与医生、护士交流,避免在药学服务中因药品应用问题出现的种种医、患纠纷。
2.3 在药学服务与医患之间建立参与、沟通、协商的工作模式 正确认识药师下临床的工作模式,积极参与医疗实践,增加与医生、护士、患者的接触,充分应用所学知识,为临床药学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基础。
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但它的开展迫在眉睫。临床药学是医院药学发展的方向,在各级卫生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临床药师应充分发挥自己之所能,推动临床药学的发展,提高医院药学的整体实力。
【参考文献】
1 邵蓉,张婷.对临床药物服务中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药房,2005,16(14):1044.
2 王晓璐,魏水易.新时期医院药学发展对临床药学工作的要求.药学实践杂志,2004,22(3):175.
作者单位:400020 重庆,解放军第324医院药剂科
(编辑:齐 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