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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7年第7卷第5期

抗精神病类药物的临床应用

来源:《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摘要:抗精神病药治疗作用可以归于三个方面:(1)抗精神病作用,即抗幻觉、妄想作用(治疗阳性症状)和激活作用(治疗阴性症状)。1适应证抗精神病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预防精神分裂症的复发、探索躁狂发作,还可以用于其他具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非器质性或器质性精神障碍。2禁忌证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肝脏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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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精神病药治疗作用可以归于三个方面:(1)抗精神病作用,即抗幻觉、妄想作用(治疗阳性症状)和激活作用(治疗阴性症状);(2)非特异性镇静作用;(3)预防疾病复发作用。

    1  适应证与禁忌证

    1.1  适应证  抗精神病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预防精神分裂症的复发、探索躁狂发作,还可以用于其他具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非器质性或器质性精神障碍。

    1.2  禁忌证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肝脏疾病、肾脏疾病以及有严重的全身感染时禁用,甲状腺功能减退和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既往同种药物过敏史也禁用。白细胞过低、老年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等应慎用。

    2  用法与剂量

    2.1  药物的选择  药物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副作用的差别。在剂量充足情况下,传统抗精神病药物间的治疗效应没有多少差异。兴奋躁动者宜选用镇静作用强的抗精神病药物或采用注射制剂(氟哌啶醇、氯丙嗪等)治疗。如果患者无法耐受某种药物,可以换用其他类型的药物。目前,新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在临床应用中有取代传统药物的趋势。长效制剂有利于解决患者的服药不合作的问题,从而减少复发,但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可能性较大。

    2.2  急性期的治疗

    2.2.1  对于合作的患者,给药方法以口服为主,多数情况下,尤其症状较轻者,通常采用逐渐加量法。一般1~2周逐步加至有效治疗剂量。急性症状在有效剂量治疗2~4周后可开始改善。不同的患者症状的缓解程度不一,恢复的时间长短不定,应以有效剂量持续治疗,使病情进一步缓解。在症状获得较为彻底缓解的基础上,仍要继续以原来的有效剂量巩固治疗数周,一般为6~8周,然后可以缓慢减量进入维持治疗。待病情充分缓解6~8周后,可缓慢减至维持剂量,剂量应结合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实行个体化治疗。门诊患者的用药原则,应注意加量缓慢、总日量相对小。老年、儿童和体弱者的用量参照药物剂量范围酌情减少。

    2.2.2  对于兴奋躁动较严重、不合作或不肯服药的患者常采用注射给药。注射给药应短期应用,注射时应固定好患者体位,避免折针等意外,并采用深部肌肉注射。通常使用氟哌啶醇或氯丙嗪。一般来说,肌注氟哌啶醇5~10mg或氯丙嗪50~100mg,必要时24h内每6~8h重复1次。也可以采用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患者应卧床护理,出现肌张力障碍可以注射抗胆碱能药物东莨菪碱0.3mg来对抗。

    2.3  维持治疗:抗精神病药物的长期维持治疗可以显著减少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维持治疗的时间,根据不同的病例有所差别。对于首发的缓慢起病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维持治疗时间至少需要2~3年。急性发作、缓解迅速彻底的患者,维持治疗时间可以相应较短。反复发作、经常波动或缓解不全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常需要终身治疗。长效制剂在维持治疗上有一定的优势,只要1~4周给药1次,从而减轻了给药负担,并且肌注能保证药物进入体内起到治疗作用。


作者单位:161000 黑龙江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作者: 石晶,陈薇娜,司亚丽 200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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