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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患者及家属越来越重视和懂得维护自身的权利,对医疗护理要求也更高了,医疗纠纷成为热点话题。护患纠纷是医患纠纷中的一个重要形式和特殊类型,是指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主要由护理人员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的各类矛盾[1]。妇产科的工作性质特殊,极易发生护患纠纷,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既是维护了患者合法权益,也是对护理人员的自我保护。
1 护理工作对护士的压力
1.1 发生原因 护理工作平凡而烦琐,是体力和脑力结合的双重劳动。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常年面对患者、家属、医生,需要处理各种不同的人际关系;工作压力大,长期承担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为了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常常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如履薄冰。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评定护士心理健康状况,其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普通人群[2]。而妇产科大多面对的是孕产妇,是两条生命,风险大,这就要求护理人员更加仔细谨慎。各方面的压力使护士产生工作疲惫感,以致工作热情降低,对产妇的痛苦漠不关心,对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缺乏耐心。
1.2 对策 加强对护士的技能培训,增强自信心;合理安排工作休息时间;护士长应多与护士沟通了解其心理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护士自身应学会自我调节,设法处理好各种工作关系,减少不良刺激,及时疏导不良情绪,保持心情舒畅。
2 患者的原因
2.1 发生原因 (1)随着公民健康意识的提高,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护理要求也更高了,当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达不到患者的期望和要求,患者就会产生不满。(2)患者因患病,生理上的病痛和因患病给其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使其心情焦虑。在住院期间与患者接触最密切的是护理人员,患者的焦虑不满情绪在护患交往过程中,护士稍有不慎患者就会把这些情绪转加到护理人员身上。(3)患者因受某些媒体对医护人员的负面报道影响,对医护人员缺乏起码的信任,全程监督医疗护理操作,违反了医院的制度及操作原则,给医疗护理带来不便,使医护人员产生反感对立情绪[3]。
2.2 对策 面对医疗市场的不断发展,护理人员应不断学习新技术,创新工作方法,主动听取患者的主诉和意见,与患者沟通,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用精湛的技术和良好的服务态度赢得患者的信任。
3 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
3.1 发生原因 静滴催产素催产或引产时,未按规定以低浓度循序增加的方式控制滴数,引起宫缩过强,导致新生儿窒息;缝合完会阴伤口后忘记把填塞在阴道中的纱条取出,给产妇造成感染;新生儿抱错;产后观察不及时,引起产后出血,这都是责任心不强和粗心大意的结果。
3.2 对策 加强护理质量管理,整章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并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护理部、护士长经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总结经验。
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法律观念,提高风险意识,认真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加强自我保护。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医疗纠纷和事故,总结经验教训,使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引以为戒。
4 缺乏沟通
4.1 产生原因 医务人员之间在同一问题上医生、护士解释各不相同,使患者及家属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对医护人员不信任。对于分娩过程,大多数产妇及家属认为分娩是一个自然的生理过程,对分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不能理解。
4.2 对策 医护人员之间及时沟通,交流患者的情况和资料,澄清一些模糊不清的问题。加强护患沟通,谈话时要讲究艺术和效果,少用一些绝对化的字眼和不确定的话,避免与医生的解释有出入。多体谅患者和家属心情,耐心解释,对孕妇实施整体化护理,做好心理护理和宣教,仔细地向待产妇讲明妊娠和分娩的经过,使她们对分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积极配合采取良好的应对措施。
5 技术不熟练
5.1 原因 助产人员经验不足,保护会阴的手法不当,造成会阴裂伤;会阴侧切手术施行不当,未掌握好时机,一旦产妇发生异常需要剖宫产,造成患者既有腹部伤口又有会阴伤口;助产技术不熟练,造成新生儿产伤。
5.2 对策 加强岗位培训,熟练业务技能,选派护士外出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
6 不尊重患者隐私
6.1 原因 在妇产科许多护理操作都需要暴露会阴,如果操作中态度不严肃认真,或在人多和无屏蔽的环境中让患者脱衣,病员心理上就很难接受。妇产科在了解患者病史的过程中,往往要了解患者的两性关系史、性生活、婚姻、家庭方面的个人隐私,如果未能很好为其保守秘密,就会引起患者的家庭纠纷甚至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如与他人谈论某患者未婚先孕,使其名誉受到损害。某些护理人员因利益关系,把产妇的地址、电话等资料,透露给奶粉商或婴儿用品等公司,使产妇及其家属不堪其扰。
6.2 对策 在操作尽量给患者遮挡,屏退病室内闲杂人等,如果有带教同学,还应征得患者的理解。虽然有报道认为如果作为教学医院,这是合法的教学行为,并不侵犯患者隐私,但从预防的角度,我认为还是应该引起注意[4]。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和秘密。
7 护理记录不认真、不够完善
7.1 原因 病历是记录医疗活动过程中的法律文件,而护理记录是病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允许患方复印病历等规定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医患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增加医院的举证责任。在工作中少数护士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书写护理记录时过于简单,语言不严谨或记录不认真,在工作中将新生儿记录或其他登记中婴儿的性别、床号等写错,这些都会成为纠纷隐患。
7.2 对策 认真规范护理病历书写,仔细核实新生儿性别、床号,避免随意捏造,保证病历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妥善保管。
【参考文献】
1 唐亚勤,夏文涛.护患纠纷的防范.法律与医学杂志,2003,10(3):181-182.
2 张静.医院护士心理特征分析.健康心理学杂志,2004,12(3):182-183.
3 付沫.急诊科非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护理研究,2004,18(2):365-366.
4 张赞宁.因妇科见习引发的隐私侵权官司说明了什么.法律与医学杂志,2002,9(1):19-21.
(编辑:苜 紫)
作者单位: 100037 北京,解放军总医院304临床部妇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