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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外科学杂志2009年第6卷第5期

电烧伤临床疗效分析

来源:《中华现代外科学杂志》
摘要:【摘要】目的探讨电烧伤的治疗方法。方法2000年7月至今收治电烧伤患者36例,全部应用烧伤湿润暴露疗法治疗(简称MEBT)。结果最大烧伤面积22%体表面积(BSA),电接触伤6例,电弧烧伤(电火花)30例,合并呼吸道烧伤者8例、眼睑烧伤外翻4例、骨外露11例,全部治愈。创面愈合最长的67天,最短的8天,平均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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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电烧伤的治疗方法。方法 2000年7月至今收治电烧伤患者36例,全部应用烧伤湿润暴露疗法治疗(简称MEBT)。结果 最大烧伤面积22%体表面积(BSA),电接触伤6例,电弧烧伤(电火花)30例,合并呼吸道烧伤者8例、眼睑烧伤外翻4例、骨外露11例,全部治愈。创面愈合最长的67天,最短的8天,平均28.30天。1年后随访:3例(4指)功能受限,1例掌间肌、大小鱼际肌肉萎缩,功能欠佳,能自理个人生活和从事一般工作,6例有条索状瘢痕,不影响功能,其他全部恢复正常功能并参加正常工作。结论 MEBT治疗电烧伤效果显著。

【关键词】  烧伤,电;临床方案

我院自2000年7月以来收治电烧伤患者36例,其中成批患者14例(三批),全部应用烧伤湿润暴露疗法(以下简称MEBT)治疗,效果显著,现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36例患者中,男32例,女4例,年龄6~42岁,平均27.25岁。烧伤面积:10%体表面积(BSA)以内24例;11%~20% BSA 12例;21%~32% BSA 2例;最大面积32% BSA。烧伤深部:浅Ⅱ度~深Ⅱ度浅型28例,深Ⅱ度深型~Ⅲ度8例,电接触伤6例,占18.75%,电弧烧伤30例占81.25%。烧伤部位:双手、头皮、面颈部、四肢、躯干等。其中合并呼吸道烧伤(轻度)8例,伤后接受MEBT治疗最早的45 min,最晚的12天。

    1.2  方法  本组病例全部应用MEBT治疗,24例面颈部、头皮及双手烧伤患者8~16天基本痊愈,烧伤程度为浅Ⅱ度~深Ⅱ度浅型者,此类患者多在伤后2~4 h内得到及时治疗。入院后行简单清创,尽量暂保留腐皮或疱皮(水疱放液体),直接涂MEBO,观察创面变化。一般3~5天进行清除腐皮或疱皮,然后再涂MEBO,观察创面基底变化。如创面液化物黏稠量多,可每日清除1~2次,清创后及时涂用新鲜药物。如创面液化物稀少,可减少用药至创面愈合,头面颈烧伤一般2周内基本愈合(个别情况例外),愈合后的皮肤功能正常,基本无色素沉着及缺失等变化。

    电接触伤合并电弧烧伤12例,多为深Ⅱ度~Ⅲ度混合性损伤。此类患者伤后12~24 h入院的6例,3~5天入院的4例,另2例分别为9天、12天,入院前多在外院治疗过。入院后在全身综合治疗的同时,尽早给予手术削除焦痂和坏死组织,以创面不出血为原则,部分创面已有痂下感染,简单清削焦痂和坏死组织后,涂MEBO保护创面。一般涂用药膏后24~48 h开始液化(液化时间与体质、气候、室温等有关),20~25天坏死组织基本自动液化脱落排除尽完全,小部分不易脱落者需及时用剪刀或手术刀去除,保持创面循环性持续供药的同时,肉芽组织逐渐平皮,创面周缘上皮向创面中心爬行,临床所见创面逐渐缩小。骨外露及Ⅲ度较大创面要每隔5~7天清除一次创周纤维组织环(即环绕创面增生的纤维组织),以利于创周缘上皮的再生,否则出现创面肉芽组织与创缘上皮不协调而分离,使创面修复愈合期延长。Ⅲ度创面在治疗过程中要采用加压包扎与暴露交替进行的方法,促进创缘上皮的生长,控制肉芽组织的增生,为创面修复愈合创造良好的生理条件,使创面达到生理性自然愈合。

    2  结果

    本组36例全部治愈,创面愈合天数最长67天,最短8天,平均28.30天。1~2年后随访:3例(4指)功能受限;1例(右手)掌间肌、大鱼际、小鱼际肌肉萎缩,功能受限,尚能自理个人生活及从事一般工作。6例留有轻度条索状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其他全部恢复正常工作,未遗留任何残疾。

    3  讨论

    电烧伤为人体直接触电而击伤或接近高压电产生放电所致的一种特殊性烧伤。随着工业现代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家用电器在人民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因而违反操作规程及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电击伤或电弧烧伤的发病率不断增加。Kouwenhoven(1949年)将电流对人体致伤作用归为六种因素,即(1)电流的种类;(2)电压的高低;(3)电流的强度;(4)身体对电流的阻力;(5)电流通过身体的途径;(6)身体接触电流的时间。人体触电时,虽然决定伤情轻重的因素比上述者要复杂得多,例如身体和电流接触面积的大小,电流入口出口之间的距离,机体在触电时的功能状态和环境状态等都有重要影响,但电能本身的因素仍然是最基本的[1]。

    根据欧姆定律:电流强度(I)=电压(V)/电阻(R),电流强度与电压成正比,而与电阻成反比,也就是说电压越高,产生电流越强,对人体的损害越重,烧伤的深度,面积就越大。人体组织的电阻由小至大以序排列[2]:血管-神经-肌肉-皮肤-脂肪-肌腱-骨组织。这是由各组织本身不同成分的理化特性和组织结构特点所决定的。由于电烧伤属一种特殊性损伤,其临床症状轻重差异较大,轻者无明显症,重者造成死亡。所以对电烧伤的临床表现要认真观察分析。电流对机体组织的损伤主要表现为电流所致之热损伤,特别是高压电造成的组织烧伤非常显著,常成为最突出的临床表现。临床检查电烧伤患者时要区别三种因素造成的烧伤[3]:(1)接触性电烧伤(真正的电烧伤);(2)电火花烧伤(电弧烧伤);(3)衣物或环境易燃物烧伤(火焰烧伤);其局部损害有以下特点[4]:电流接触处可显示炭化中心,略凹陷,周边皮肤呈灰白色坚韧的坏死,其外层为黑色或鲜红色狭窄环,伴有略高的边缘,出口可能较小,干燥而呈圆形,好象电流向皮肤外“爆破”。因此,电烧伤多为深部组织损伤,同时伴有体表程度不同的电弧烧伤。由于电烧伤是一种特殊性的“立体”性损伤,烧伤的范围,深度及平面不均,其“间生态”组织也与其他烧伤完全不同,因此近年来,作为广大的烧伤科医生在临床抢救电烧伤患者的时候,不仅着眼于皮肤烧伤面积的常规治疗和全身复苏性治疗,还应强化电烧伤中心“立体”的概念,即在高压电烧伤时往往伴有深部肌肉及内组织的广泛损伤,液体的丢失是不可低估的。

    多年来,临床在创面处理上多采用切削痂植皮或皮瓣游离覆盖创面的治疗方法,取得了很好的疗效,但是该方法不同程度地切除了部分正常组织和大部分可以逆转的“间生态”组织。因此,经过临床不断研究探索和观察,认为电接触烧伤的创面宜采用暴露疗法和能保持创面清洁,而又具抗感染的油膏。大面积烧伤在病情稍稳定后应尽早进行早期探查和扩创,小面积患者入院后,简单清创立即涂MEBO,并严密注意观察创面是否有出血现象。

    由于MEBT/MEBO具有理想的抗感染、减轻组织损伤、通畅引流、持续循环供药、隔离创面、促进愈合等作用,用药后创面在湿润而不浸渍的环境下进行修复,利用MEBO特有的方式使坏死组织液化,利用组织间的引流将液化的物质排出创面。最大限度地保持了组织间通畅引流和“间生态”组织细胞的功能恢复。这样使药物周而复始的循环于创面组织内,从而保障了组织得到恒定的药物浓度,有力地促使和保障了创面的修复愈合。本组48例无一例发生创面感染。因此,创面的通畅引流与持续恒定性的供药是创面不发生感染的基础,湿润而不浸渍是创面修复愈合与减少瘢痕的理想目的。

    电烧伤是一种特殊性烧伤,其范围、深度又是一种立体性的损伤,无论在诊断、创面处理及全身系统治疗方面都有它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应用MEBT/MEBO处理电烧伤创面虽然取得了较理想的效果,但由于病例及各种因素的限制,还有许多临床问题尚待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 常致德.烧伤创面修复与全身治疗.北京:北京出版社,1993,110-117.

2 黎鳌.烧伤治疗学,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323-325.

3 郭振荣,盛志勇,高维谊,等.休克期切痂有助于控制或减轻感染并发症.中华外科杂志,1995,33(7):406-408.

4 盛志勇,郭振荣.危重烧伤治疗与康复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65-66.

(本文编辑:丁 平)


作者单位:115000 辽宁,营口市武警消防医院

作者: 200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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