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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11年第9卷第4期

论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来源:中华现代医院管理
摘要:【摘要】从医患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出发,就如何加强卫生立法,医院管理、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以及公众卫生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进行了阐述。【关键词】医患关系。harmonioussocietyyHumanitiesCollege,BeijingUniversityof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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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医患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出发,就如何加强卫生立法,医院管理、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以及公众卫生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和谐社会

 AbstractEmbark from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existence’s subject matter and the reason,how to strengthen the hygienic legislation,the hospital management,medical personnel’s service technical training and occupational ethics training as well as the community health education in respect for the law and the moral reconstruction,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medicine trouble relations,the prevention medical service dispute’s occurrence has carried on the elaboration.

  Key words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medical dispute; harmonious societyyHumanities College,Bei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发展过程中以及进一步的发展也使一系列新的问题和矛盾凸现出来,例如人民内部之间的利益矛盾显示出日趋严重和错综复杂的局面,社会的不和谐音时有发生,其中患者殴打、杀害医务人员的暴力冲突事件更是尤为突出,如2001年7月10日,湖南中医学院附一院教授王某被病人彭某连捅46刀,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7月25日北京协和医院教授王某被患者高某的家属殴打致残。同年11月,重庆一患者因对眼科医师的治疗不满,怀揣炸药在门诊引爆,除自己死亡外,还造成5人死亡,35人受伤。如此种种透射出我国医患矛盾的突出程度,以下拟从医患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着手,谈谈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1 医患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1.1 医患双方的地位严重失衡

  医患关系是医疗实践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关系,目前医患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医患双方地位的严重失衡。由于医学知识和医疗技术的专业性,自古以来,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而已。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医患之间表现为家长式,医务人员完全占主导地位,病人只是被动地接受医疗措施,这种模式与社会封闭落后、人们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相适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指导-合作式或共同参与式的医患模式成为发展的趋势。然而,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下,从医方来看,原本在知识信息上就处于绝对优势,再加上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判定医疗责任的重要证据--病历也是由医务人员书写和掌控,这就使医方在医患关系上占绝对主动地位,医疗卫生制度又未设置有效的制衡,主要靠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患方处在完全无法与之抗衡的地位。双方地位的失衡必然导致心理的失衡,医务人员心理上存在着施恩心理、权威心理以及研究探索心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往往把为病人看病看做是施恩于病人,以恩救者自居,以权威自居,病人应绝对服从自己,完全不把自己放在服务者的位置[1]。持研究探索心理的医务人员则把病人看作研究探索的对象,而不是有病的病人,他们对病人往往缺乏应有的热情和耐心,他们关心的是疾病本身,为了搜集研究所需要的资料,甚至让病人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和经济负担,这些都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再加上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的影响,只重视疾病的生物学因素,忽视了病人的心理、社会影响,更谈不上人文关怀。在这种心理指导下,医务人员在对病人的诊疗过程中往往态度生硬、冷漠,技术操作粗心大意。在医患地位严重失衡的情况下,患方的心理同样处于失衡状态。由于医患关系中处于弱势,而且毕竟要接受医务人员的诊断和治疗,所以,一方面,患者往往表现出向医务人员示好的一面,恭维、讨好、甚至贿赂,与此同时,患方也因此滋生了一种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再加上医患沟通几乎缺失所造成的误解,这种不信任会不断升级,其结果常常是引发医患纠纷。综观医患双方的地位,造成医患双方地位失衡的因素与制度、伦理的缺失和薄弱有关,具体地说与医疗卫生法律规章制度下形成的医疗卫生体制及医院管理制度密切相关。卫生立法及其构建下的医疗卫生体制不仅为医患关系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基本构架,还通过对社会心理、医生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影响[1]。医院管理制度则决定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以及病人的就医条件和就医环境。现代医院制度下,病人就医往往要与医院内数个部门、众多医务人员进行接触方能完成,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合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关系到患者能否得到及时、有效合理的诊疗服务,进而关系到能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2]。

  1.2 医务人员的职业伦理道德素质不高

  由于医疗技术的高度专业性,对绝大多数病人及其亲属来说,对医务人员的评价并不取决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措施正确与否,因为这超出其能力范围,他们往往从医务人员是否耐心、是否认真、对病人是否抱有同情心等方面来评价。然而,由于医疗服务行业过度市场化的出现,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部分医务人员的职业伦理道德没有能够经受住考验,开大处方、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对病人失去起码的同情心、耐心和爱心,态度冷漠,甚至粗暴,这些都成为激化医患矛盾,影响医患关系的重要问题[3]。此外,以“耻感文化”为主导的传统心理文化影响下所形成的自律意识不强,也是导致医务人员慎独精神欠缺,职业伦理道德素质不高的重要原因[4]。

  1.3 患方的思想伦理道德素质有待提高

  所谓医患矛盾其实质是医患双方对医疗活动中的相关问题不能达成共识,这既可能是医务人员一方的原因,也可能是患者一方的原因,例如,由于对医疗职业的专业性、复杂性和风险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患者往往仅凭自己的感觉或者道听途说就怀疑甚至指责医务人员诊断治疗的正确性,对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人格不尊重,恶语伤人、出手打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另外,有些病人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当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就对医务人员产生不满情绪,有的甚至无理取闹,借机报复。极个别动机不良者,他们借口医疗纠纷,以达到拖欠、拒付医药费的目的。凡此种种,这些因素都可能成为引发医疗纠纷的导火索。

  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1 加强卫生立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

  我国虽然已经制订了大量的卫生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但随着近20年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卫生立法及其构建下的医疗卫生体制显得日趋滞后,某些方面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着规定太原则、缺乏操作性,甚至欠合理、欠公正等问题,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就是如此。历经15年之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终于被《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取代,并于2002年9月施行。后者在医疗事故的概念、预防以及鉴定等方面都有很大的突破,但仍然存在很多未解决的难题。2010年7月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将医疗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统称为医疗损害责任,结束了长期以来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责任、医疗过错责任等概念并存,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法律适用二元化的混乱局面,为医疗纠纷的正确处理提供了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5]。当然,它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作为实体法而言,《侵权责任法》对现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过错责任司法鉴定并行的状况及其他相关的程序问题也无能为力,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将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

  2.2 加强医院管理,建立安全、高效的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应严抓管理,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制订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使医务人员有章可循;各部门、各科室之间既要做到职责分明,又能通力合作,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杜绝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的规定,如实向病人及其亲属说明病情、预后及各种诊疗手段可能引起的负面影响,争取病人的理解和合作;特别对医疗纠纷多发部门、多发环节、多发时段应进行重点管理、重点防范。同时,医院建立医疗质量指标监控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日常监控,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价,并根据指标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使医疗质量管理走向规范化、定量化的轨道。

  2.3 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建立一支业务、思想双优的医疗技术队伍

  首先,应加强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强化“三基”训练,将继续教育得分和“三基”考核成绩作为评价医务人员的重要指标。其次,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伦理道德教育。加强医务人员的“服务”观念,树立为病人着想的人文思想。医务人员应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病人说明病情以及有关诊疗情况,特别在进行有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诊疗措施时,应征求病人的意见并取得书面同意[6]。同时,将医德医风建设落到实处,进行量化考核,作为评价医务人员的重要指标。

  2.4 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患者的就医道德和法律意识

  政府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卫生法制宣传,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决模式,为医疗纠纷的妥善解决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媒体也应正确引导,对医疗纠纷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以提高广大公民的就医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认识就医过程中患者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务人员的诊疗工作,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和劳动,正确认识医疗服务的风险性和医学科学的局限性,不干扰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以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

【参考文献】
    1 郑大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制度伦理视角.中国医学伦理学,2006,19(4):26-30.

  2 马丽平,吴奇飞.公立医院改革模式的回顾与反思.中国卫生经济,2006,25(2):16-19.

  3 苏景宽,李靖,苏强,等.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强化医疗服务意识.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5,3(3):212-213.

  4 柏宁,岳长红,李中华.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医方非技术因素分析.中国医学伦理学,2009,22(1):47-48.

  5 杨立新.医疗损害责任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31-51.

  6 邵志民.医师行为与和谐医患关系的探讨.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6,22(5):347-348.

作者: 李 虹作者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02 20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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