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讯 由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组织的“2007年卫生法制理论研讨会”日前召开,有关专家呼吁,在我国卫生法制建设已有长足进步的条件下,有必要加强卫生法学应用研究,而卫生
管理者和监督执法人员在这方面具有优势,应成为卫生法学应用研究的主力军。
我国现有卫生法律10个、法规34个和200多个部门规章,卫生法学体系基本架构已经形成。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汪建荣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不仅是实施和适用卫生法律法规的重要环节,也是卫生法律和社会的连接点,要对社会现实和法律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案例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研究,从中发现、归纳法律的“引航”规则。一旦应用研究成果再回到实践中,会有效促进卫生工作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卫生法制理论研讨的热度较以前明显提升,卫生立法理论及相关问题、卫生行政执法及
医疗纠纷等已经成为热点研究领域。此次研讨会共收到300多篇
论文,其中80篇被评为优秀论文。
(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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