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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认定院士课题组论文造假与院士无关

来源:今日早报
摘要:昨天(2月3日),浙江大学校方告诉记者,去年10月16日,他们药学院领导收到国内某大学一位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学生贺海波,未经同意使用了他的一组数据发表论文。药学院立即组织调查,要求贺海波马上撤稿,并向原导师认错,同时向学校做了汇报。2008年10月26日,贺海波向学校上交了“检讨书”,也向导师认了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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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月3日),浙江大学校方告诉记者,去年10月16日,他们药学院领导收到国内某大学一位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学生贺海波,未经同意使用了他的一组数据发表论文。药学院立即组织调查,要求贺海波马上撤稿,并向原导师认错,同时向学校做了汇报。  

2008年10月26日,贺海波向学校上交了“检讨书”,也向导师认了错。  

据介绍,贺海波在“检讨书”中表示,其所作所为,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他承认,论文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等均为个人所为。

根据浙大目前的调查情况,贺海波剽窃论文情况属实。他在进入浙江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后共发表论文8篇,其中有两篇剽窃其博士生导师的研究数据;有两篇部分是自己实验数据,部分是剽窃内容。  

2008年11月13日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  

另外,李连达院士发表声明称,贺海波私下剽窃原博士生导师的研究资料造假论文,不是他的课题,也不是他指定其做的课题,“他如何剽窃、造假、投稿等,事先我一无所知,直至最近被揭发后我才知道”。



        新华社杭州2月4日电(记者  余靖静)  针对近来备受关注的“院士课题组涉嫌论文造假”之说,浙江大学近日表示,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校方认为论文造假是博士后贺海波的个人行为,与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无关。贺海波已于2008年11月13日被浙大解聘。  

  据了解,贺海波2006年6月从某大学博士毕业后进入浙大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是李连达院士,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贺海波于2008年7月出站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浙大药学院领导收到国内某大学一位教授的邮件,投诉其已毕业的学生贺海波,未经同意使用了他的一组数据发表论文。  

  收到邮件后,浙大药学院立即组织调查,浙大校方也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浙大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贺海波剽窃论文情况属实。其在进入浙大博士后流动站后共发表了8篇论文,其中1篇发表于2007年,7篇发表于2008年。在这8篇论文中有两篇剽窃其博士生导师的研究数据;有两篇部分是自己实验数据,部分是剽窃内容;有一篇是一稿两投,实验数据是自己完成;有两篇实验数据自己完成。其论文中还存在不少图表、数据张冠李戴的情况。  

  贺海波承认,论文剽窃、一稿两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均为个人所为。他在“检讨书”中称,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进行的,而且在没有取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李连达的名字放在他所有的文章上。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2008年11月13日,浙大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随后他即离开了浙大。  

  学校同时向李连达院士进行了调查了解。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院士在给学校的信函中说明:贺海波剽窃原博士生导师的研究资料造假论文,除1篇外,均在2008年6月以后才陆续刊出,这些文章不是他的课题,也不是他指定贺海波做的课题,更不是国家973课题。贺海波如何剽窃、造假、投稿等,事先他一无所知,直至最近被揭发后才知道。据了解,浙大药学院研究室主任吴理茂副教授已于去年8月赴美做访问学者,目前浙大正通过电子邮件向他了解情况,要他尽快回校配合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对于学校出现的论文造假行为,浙大校长杨卫表示,抵制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浙大的责任。学校把这一事件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研究生、博士后和教师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在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他表示,对涉及学术不端的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浙大方面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
作者: 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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