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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09下半年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摘要:为改善垫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垫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名。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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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垫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垫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按单位、岗位、专业对口原则招聘;

  (四)坚持聘用合同管理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名 (具体详见《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科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注册,通过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县内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忱为患者服务的良好思想。

  (四)年龄要求见附表(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五)报考县级医疗单位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科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须是国民教育医科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沙河、大石、裴兴、三溪、包家、白家、永平等七个边远乡镇卫生院护理检验、影像、药学四个专业可放宽到中专学历,护理往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七)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八)身体健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12月3日至12月4日,上午9:00---12: 00,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 垫江县教委

  联系人:夏雷、刘从放

  报名联系电话: 县人事局023-74688766

  县卫生局023-74518603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事局023-74513781

  县卫生局023-74518603

  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垫江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到报名点报名。有工作单位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会同县卫生局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垫江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岗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9年12月8日到垫江县人事局教育培训科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专业答辩)两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应达到1:3以上,乡镇(中心)卫生院应达到1:2及以上。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1)《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知识 满分100分

  临床医学(儿科):诊断学;

  护理:护理学基础;

  医学影像学:影像诊断学;

  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中医诊断学;

  药学:药事管理、药剂学;

  汉语言文学:现代汉语基础知识;

  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

  临床检验: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格条件,由垫江县人事局按规定审查确认。

  ②“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县人事局。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③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60%+加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各岗位招聘范围条件对应拟招聘人数1:2 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八、考核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事局会同卫生局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

  由县人事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7天。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事局和县卫生局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相关下载:下半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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