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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医科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京组通[2008]3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党委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持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党委下发了关于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持灾区建设的通知后,各党支部和党员积极行动,两天内,77名党员交纳了“特殊党费”,共计41320元,其中23名党员交纳了上千元以上的党费。
动研所党员们纷纷表示,我们虽然不能亲自到灾区参加救援,以及重建家园工作,但是我们要加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