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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各族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广大党员更是心系灾区,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院校党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院校教职工以各种形式踊跃为灾区募捐之际,尊重全体共产党员以交纳“特殊党费”的方式来支援灾区。
目前,院校各级党组织均已开展了“交纳特殊党费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活动,院校全体党员积极踊跃交纳“特殊党费”,截止到
在本次交纳“特殊党费”活动中,院校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中组部所要求的“自觉自愿、不可强迫,量力而行、不定标准,不得作硬性要求,特别是不可采取从党员工资中统一扣缴的做法。要防止把好事做偏”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动员。院校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踊跃自愿交纳,充分发挥了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了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真切表达了广大党员对灾区人民的关心和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支持,体现了我们党在和平时期遇到重大特殊情况时,广大党员能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祖国和人民奉献一切的宗旨和信念。
截至目前,院校“特殊党费”交纳工作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