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信息内容
管理,保障学校网络正常、安全、有效运行,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日前,学校下发了《首都医科大学网络信息内容管理规定(试行)》(首医大校字〔2008〕49号),重新调整确定了各级首席信息官在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中的责任,对网络信息内容的发布与维护、管理与监督、安全管理及网页的申请、审批、发布等进行了规范。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学校决定开展各级首席信息官重新确认上报工作,具体详情请查阅我校行政办公系统分类信息的工作安排或消息发布栏目。
作者:
宣传部 200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