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0日中午12时,北校区学生纠察队员杨惠娟同学在学生二膳堂吃完饭走出食堂门口时,看到膳堂对面的校道上围了很多同学,平时较为警惕的杨惠娟同学便上前查看,发现有两女一男举着“手机充值优惠活动”的牌子在进行手机充值活动。杨怀疑他们有诈骗行为,并有违规摆卖之嫌,于是便打电话向保卫办报告。保卫办校卫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后,即用对讲机向附近值班队员通报情况,校卫队田建波、刘志刚、刘峰等队员接报后,迅速赶到了现场,并与闻讯赶来的唐新军队长一起将这三人带回保卫办,后移交农林派出所处理。
经查问:其中一女子何某,21岁,广州市芳村人;另一女子陈某,20岁,广东揭阳人;男子李某,22岁,广东韶关人。三人均非电信公司工作人员,身上无任何证件,充值现场也没有充值卡,实属打着“充值大优惠”的幌子进行行骗。他们供认,在校园已诈多名学生,并在大学城一些高校以同样手段也进行过诈骗。目前,此三人已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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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