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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17日电 面对众多媒体侃侃而谈的上海巨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史玉柱,在2001年以其著名的还债壮举引起全国关注。在荣膺该年十大经济年度人物时,他获得的评语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并完成了对企业家精神的定义:执著、诚信、勇于承担责任。
最新调查表明,正是在那一年里,史玉柱掌控的脑白金的生产企业,申报并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来藉此获取的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总额高达一亿多元。
价值亿元的金字招牌
1998年,“脑白金”回到保健品市场,在生产环节,采用的是史玉柱驾轻就熟的OEM(委托加工)生产方式。在其OEM合作生产企业中,无锡华弘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引起了他的注意。
无锡华弘不仅是我国首批通过GMP认证的制药企业,而且拥有“双达芬”、“双达林”等国家级新药。
2000年3月,上海健特生物科技公司和黄山康奇实业公司,共同收购了无锡华弘,并将其更名为无锡健特药业公司。对于这一段历史,史玉柱的叙述是:“我们先是委托无锡的一个厂生产。在加工过程中,我们觉得也需要一个基地,慢慢付点现钱,也就接手这个工厂管理了。最后就把它盘下来了。”
这是自“脑白金”问世至今唯一一家以资产收购形式,融入了“脑白金”价值链的生产企业。在那一年,“脑白金”逐渐凭借铺天盖地的广告打开了市场,上海健特(即“脑白金”设在上海的全国总部)当年实现销售约10亿元,税收1亿元。而无锡健特作为其唯一出资收购的生产基地,据说是“500多名工人分组作业,不间断地奋战在生产一线,每天15万瓶脑白金源源不断从流水线流出,每天十多辆大卡车昼夜兼程地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
2001年3月,就在史玉柱将无锡华弘“盘下来”、大批量生产‘脑白金“的一年以后,无锡健特忽然将原无锡华弘生产的“双达芬”、“双达林”、“比奇尔”等3个国家级新药申报江苏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原来,无锡健特同时正在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而按照规定,只有先拥有了高新技术产品,才能获评“高新技术企业”。
2001年10月18日,“双达芬”等3个产品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当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产品,由此,仅仅在4天以后,无锡健特顺利获评“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在捧得这块金字招牌仅50天后,无锡健特据此赚得的第一笔实惠浮出水面:2001年12月12日,上市公司健特生物(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16)发布公告称:“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51%股份)已经由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注册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无锡新区。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并经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核准,该公司2001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此项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也就是说,无锡健特无须再按33%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健特生物”2001年年报显示,在该年第四季度,无锡健特按15%所得税税率纳税后,实现净利润9526万元。据此推算,在此期间,无锡健特凭借“高新技术企业”的招牌,得以少缴所得税2017万元。
几乎就在同时,第二笔实惠叮当落袋。2002年1月16日,健特生物再次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对推动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锡滨财(2001)12号文批复,同意给予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财政补贴人民币1949.8万元,并计入该公司‘补贴收入’科目,由该公司享有和支配。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01年12月份全部收到该笔财政补贴。此举将对公司2001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002年岁末,第三笔实惠再度做实。健特生物年报显示,2002年无锡健特按15%所得税税率纳税后,实现净利润1.943亿元。据此推算,该年无锡健特得以少缴所得税4114万元。
又几乎是在同时,第四笔实惠如期而至。2003年1月16日,健特生物发布公告称:
“控股子公司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对推动无锡市生物医药行业产业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根据无锡市关于政府性扶持资金管理的有关精神,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批复同意给予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财政补贴2702.218万元,并计入该公司财政补贴收入科目,由该公司享有和支配。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02年12月底全部收到该笔财政补贴,这将对公司2002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撇开“优惠税率”题材和“财政补贴”题材屡屡带来的巨大股市收益不谈,仅以上4笔合计,无锡健特获益于“高新技术企业”招牌的直接收益高达1.0782亿元。
4笔真金白银的实惠,笔笔都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直接相关。
无锡健特“高新技术企业”是否经得起“考验”
时至2004年,上海健特已与无锡健特没有任何资产关系,但是当无锡健特面临质疑时,却是由上海健特来出面回应的。
上海健特的解释是:根据规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拥有高新技术产品;二是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无锡健特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是以2000年1月-12月的销售收入作为基数,当时,“脑白金”的销量还很小,而且无锡健特的出厂价很低,“脑白金”在无锡健特2000年总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还非常小。而当时无锡健特已拥有双达芬胶囊、双达林胶囊、比奇尔口嚼片3个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这3个药品在无锡健特2000年总销售收入中占70%以上。
但据无锡健特公司网站(该网站已于日前关闭。网址:www.wxgiant.com/)披露,2000年“双达芬”产值为600万元,“双达林”为1200万元,“比奇尔”为2300万元,3项总计为4100万元,而无锡健特当年的总销售收入为9520万元,3个药品所占总销售收入比例仅为43%。远未达到70%的硬杠杠。
进一步的证据显示,无锡健特申报、并通过“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比奇尔”“双达林”两个药品也有问题。
北京博泰康宁医药公司(原名北京双优医药科技发展中心)指证,“比奇尔”是原“无锡华弘”受“北京双优”委托、协议加工的产品,北京双优拥有“比奇尔”的知识产权。而按照无锡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处处长濮和平的说法,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必须拥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能引起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她特别强调:“你总不能偷人家东西来申报,是吧?”
江苏省药监局的资料检索显示,无锡健特报批的“双达林”,药品名称是“双扑伪麻颗粒”,剂型是“颗粒剂”。
而无锡健特通过了“高新技术产品”认证的“双达林”,药品名却是“双扑伪麻胶囊”。江苏省药监局药品注册处的孔祥森表示,国家对药品生产的管理极为严格,药品“批准文号”确定的是什么剂型,就只能生产什么剂型。
如果有厂家报批的药号是“颗粒剂”,实际生产的是“胶囊”,应以生产假药论处。
无锡健特在哪里?
国家政策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税务部门将这一条款简称为“双高”标准。
健特生物在其上市公司公告(2001年12月13日“青岛健特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中也清晰地回应了这一“双高”标准,公告称:“无锡健特已于2001年10月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迁址注册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新区,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并经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的核准,该公司从2001年第四季度起,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那么,无锡健特到底在哪里呢?
无锡新区工商分局的检索显示,无锡健特的地址是“无锡新区锡南二路旺庄路北侧”。
然而记者实地探访,却发现那里竟是一片安静而略显杂乱、陈旧的居民区。向一名骑车经过的邮递员打听,他一脸茫然地答道:“我就是负责这一片的,从来没听说有这个厂呀!”
向水站的送水工询问,几个人也大摇其头:“没听说!”
驱车返回新区工商分局再查,一名姓陈的科长解释说,他听说过这家公司,公司总部在新区的旺庄路,工厂则在滨湖区的太湖度假区。道别时,陈科长轻声说道:“别找了,你们是找不到的。”脸上挂着暧昧的笑。
在旺庄派出所,老警官沈浩明说:“我1983年就在这里工作了,从来没听说有个什么健特。”几名警官在一堆资料里查了好一会,还是找不到无锡健特的蛛丝马迹。
新区里找不到无锡健特,而滨湖区工商局档案检索显示:在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南堤路88号,有一家无锡健特的分公司。
记者赶到那里一看———气派的厂区,蓝顶的厂房,“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十个斗大的铜字赫然在墙,一辆辆满载货物的厢式货车不断从厂区驶出,当地老乡说:“对对对,这就是‘脑白金’的生产厂,从没搬过家!”
原来,无锡健特的生产厂区,从未离开过南堤路88号。只是在2001年12月5日,无锡健特鬼使神差般地前往新区重新注册;并于12月25日,将南堤路88号变更注册为无锡健特分公司的地址。如此一来,从未搬迁的无锡健特也就完成了所谓“迁址注册”,并于当月,将该年第四季度的2017万元减免税款笑纳囊中。
据无锡市滨湖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蒋平反映,无锡健特一直是在滨湖区缴税,执行的却是15%的税率。在无锡新区里根本不见踪影的无锡健特,何以能够让从未迁入新区的“分公司”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总额达数千万元的减免税收?蒋平副局长一脸苦笑说:“真好玩。”
疑局在延续
如果说2001年无锡健特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存在疑问的话,那么在随后的几年中,这种疑问并没有消除。
2001年,无锡健特年销售收入为2.96亿元,其中第四季度的脑白金销售收入为1.36亿元,也就是说,并不是“高新技术产品”的“脑白金”,至少占到无锡健特该年全年销售收入的45.9%。
2002年,无锡健特全年销售收入为5亿元,而上半年的脑白金销售收入即达2.3亿元,占全年总收入的46%。
2003年,无锡健特全年“脑白金”销售收入至少在3.5亿元以上,所占全年总收入比重至少在50%以上。
由上海健特出面做出的解释是:在2002年,脑白金已被认定为“青岛市高新技术产品”,黄金搭档已被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因此无锡健特于2003年底、经复核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顺理成章。
然而翻开《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复核调查表》,“填表说明”却明确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指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主产“脑白金”的无锡健特,何以凭借一纸“市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就通过了江苏省科技厅的复核?
谜底远未解开,但由于通过了这次复核,2003年无锡健特得以继续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该年无锡健特实现净利润2.015亿元。
然而这一次,捧回的招牌却已变得无足轻重了,因为无锡健特已打通了更为便捷的优惠之门:
2003年3月3日,无锡健特同一位名叫BinYuan的美籍华人共同出资组建中外合作企业———无锡生物(无锡健特生物工程公司),注册资本200万美元,其中无锡健特以现有部分设备出资150万美元,BinYuan先生出资50万美元。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BinYuan先生只收取年固定收益。公告称:无锡生物“主要生产非药类维生素片、脑白金胶囊、口服液等,该公司的组建是对双方优势资源的整合,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技术,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产品优势和竞争优势”,最后公告说:“该公司还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极为有利。”
这里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和合作企业)可享受“免二减三‘的所得税征收政策———自获利年度起头两年所得税全免,后3年减半征收。
健特生物的年报显示,其“合并利润表”是由各子公司相同项目的数据逐项汇总而成,也就是说,无锡健特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必然包含在健特生物“合并利润表/所得税”一项的总额中。
2003年健特生物年报的“合并利润表”表明,该年健特生物的利润总额为1.777亿元,仅比2002年减少了4320万元,但所得税纳税金额却由2002年的3692万元,锐减为393万元,所得税纳税金额狂“缩”90%!
症结何在?健特生物年报说:“本公司所得税2003年较2002年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1)本公司为技术改造而进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303万元;(2)无锡生物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问题是,执行15%税率的无锡健特,究竟是以何种方式,把由它掌控的脑白金价值链上的绝大部分利润,转由执行“零”税率的无锡生物去实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