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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暗娼、吸毒者进行艾滋病干预面临法律冲突

来源:医药网
摘要:中国卫生部本周出台了《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暗娼、同性恋者、吸毒者等敏感人群首次被公开列为政府的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对象。艾滋病权益组织表示,这体现政府对待社会敏感问题的“实事求是”态度,也是“人性化”的举措。但也有人不以为然,认为中国法律严格禁止卖淫嫖娼,政府鼓励暗娼检查身体,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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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卫生部本周出台了《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暗娼、同性恋者、吸毒者等敏感人群首次被公开列为政府的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对象。方案一经公布,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艾滋病权益组织表示,这体现政府对待社会敏感问题的“实事求是”态度,也是“人性化”的举措。但也有人不以为然,认为中国法律严格禁止卖淫嫖娼,政府鼓励暗娼检查身体,是对法律的“亵渎”。

   

    中国目前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84万,其中艾滋病病人约8万。尽管成人总人口感染率不到0.1%,但疫情已经涉及31个省、市、自治区,并且处在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传播的临界点,防治形势非常严峻。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并已把它作为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的战略问题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对于这项举措,一些从事艾滋病防控工作的卫生官员和医学专家认为,《方案》对艾滋病进一步蔓延将起到延缓作用。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朝梁说,“对高危人群的行为进行干预,阻断艾滋病向一般人群的传播迫在眉睫。卫生部方案的出台对地方的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根据《方案》,各地要对暗娼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促进安全套使用、鼓励接受性病诊疗与生殖健康服务;要为性病病人及时提供规范化性病诊疗服务、免费发放安全套、鼓励和支持同伴教育者在同性恋人群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要在吸毒者中开展安全性行为教育、促进安全套使用。

   

    然而,该方案也引起人们另一方面的争论:面临艾滋病传播的严峻形势,政府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是职责所在;但是打击卖淫嫖娼和吸毒,又是公安部门的法定职责。同样作为政府部门,卫生与公安部门应如何协调?

   

    “公安部门严打卖淫嫖娼和吸毒,令吸毒者登记备案,并鼓励群众举报。现在卫生部门又提出要关怀他们,免费提供安全套、进行健康教育,这让人感觉似乎是矛盾的,”北京纪安德咨询中心所长、多年从事艾滋病防治志愿工作的郭雅琦说。

   

    “卫生部门在关怀暗娼和吸毒者时掌握的情况是否要向公安部门举报?一旦举报了,干预工作还怎么做?如果发现没有在公安部门登记的吸毒者时该怎么办?”他质疑说。

   

    艾滋病感染者、“爱之方舟”感染者论坛负责人孟林也认为,这个方案透露了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了政府的重视程度,但其可操作性尚不明朗。“除非公安部和卫生部联合推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并在中央的整体协调、统一领导下实施,否则这个方案就是一纸空文。”

   

    他说,在南方某城市曾发生过卫生部门在对吸毒人员进行干预时,警察突然闯进来把他们带走的事件,消息至今不知道是谁透露的。“这是一个法律尴尬。接受干预是自投罗网,还是寻求关怀和帮助,是敏感人群非常关心的问题。”

   

    对此,李朝梁表示,在实施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中要得到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处理好干预与打击违法犯罪的关系。工作中要向干预对象交待相关法律法规,对干预对象的违法犯罪活动不予纵容,同时强调保密,力争干预资料不被公安部门利用。

   

    公安部官员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现得非常谨慎,并表示目前尚未搞清这个方案具体的实施细则,不便作出明确表态。

   

    郭雅琦则建议,中国应借鉴别国的经验,把对敏感人群的艾滋病干预交由非政府组织来做,或者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使一个方案的出台不是单一部门的行为,而成为一项部门联动的决策。

   
(新华社)

作者: 自动采集 200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