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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王于峰 陈乔斌) 一名两次因盗窃入狱的张家港男子,刑满释放后不好好做人,反而偏偏嗜好起上班族单身女性,两次强奸未遂,逃离途中被当地公安人员巡逻时抓获。昨日,通州法院依法以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家住张家港市锦丰镇鼎盛村雁村、31岁的刘某,现临时租住在南通市陈桥乡,从事个体电器修理。1995年5月、1998年4月刘某曾因盗窃罪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1年6个月,1999年9月12日刑满释放。今年7月22日夜,刘某一个人在南通市陈桥乡租住地喝了点小酒,觉得心里闷得慌,于是自个儿就踏着自行车出来兜风,当窜至通州市平东镇大川服饰有限公司的工人住宿区时,见吴女一人睡在宿舍里,刘某顿生歹念,借着酒力,脱去上衣,光身赤脚,翻窗爬入吴女宿舍,欲实施奸淫。吴女被惊醒后呼喊,刘即用手捂住吴的嘴,伏在吴的身上,实施下流动作。由于吴女拼命反抗,最终刘某未能得逞。刘某在逃离途中被当地公安人员巡逻时抓获。
归案后,刘某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还如实交代了今年7月6日凌晨窜至通州市平东卫生院,爬窗进入该院职工卫女的宿舍,对卫女强行搂抱亲吻,企图与卫女发生性关系,被卫咬伤大拇指后强奸未遂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