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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兰州讨债被击毙续:死者家属申请复议被驳回

来源:news.tom.com
摘要:本报讯陕西男子姜云春兰州讨债被当地警方击毙,其家属向当地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日前,姜云春家属接到兰州市人民政府寄来的书面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本案不属于行政案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律师认为可行政诉讼9月26日,64岁的陕西籍残疾男子姜云春到兰州讨债时,欠债人张凤林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姜说如果不给钱就要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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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陕西男子姜云春兰州讨债被当地警方击毙,其家属向当地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日前,姜云春家属接到兰州市人民政府寄来的书面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本案不属于行政案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前日姜云春儿子姜伟称,公安部接受了他的举报材料,表示将“进一步查证”。

  律师认为可行政诉讼

  9月26日,64岁的陕西籍残疾男子姜云春到兰州讨债时,欠债人张凤林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姜说如果不给钱就要引爆身上的炸药包。当日下午,姜云春拿到1万元钱并向张凤林打了收条,离开张凤林家走到院子里时,被警方当场击毙。警方事后发现,姜云春身上根本没有爆炸物。

  这一事件在法学界引起强烈反响,有学者认为击毙姜云春涉嫌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检察机关应该受理死者家属的控告,查明相关人员是否违法或涉嫌犯罪。

  也有律师认为,击毙姜云春的兰州警方是行政机关,死者家属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的,可申请复议,如对复议不服,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问题。

  兰州市政府拒绝行政复议

  但10月25日由兰州市人民政府签发的通知称:“你邮来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我机关已于2004年10月22日收到,经审查不属于《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受理范围。兰州市公安局是因为姜云春涉嫌暴力犯罪而介入案件的,警方的行为属于《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因此本案不属于行政案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公安部接受举报材料

  前日在北京奔波了10天的姜云春的儿子姜伟称,公安部接受了他的举报材料,表示将“进一步查证”;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向他发放了“来访登记表”,要求姜伟11月3日送达控告材料。

  前日早上6时30分,姜伟就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来访接待处排队等候。到8时20分终于轮到了他,高检工作人员核对他的身份并初步了解情况后,给他发放了一张“来访登记表”,要求姜伟在11月3日向接待处送达控告材料。

  随后,姜伟来到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处。在这里,工作人员听了姜伟的反映后,详细询问了“击毙”的细节,如兰州警方是否喊话,喊话有多长时间以及姜伟举报的法律依据。姜伟一一说明后,工作人员对姜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登记,并接受了姜伟的书面举报材料,表示将“进一步查证”。

  据了解,姜伟是10月22日进京的,此前他和家人曾两次到兰州要求当地警方处理此事,但均被拒绝。10月29日,姜伟曾到过一次公安部,结果因为去晚了,未能找到工作人员。

  《华商报》供稿

  -事件回放

  9月26日陕西籍男子姜云春讨债被兰州警方击毙。

  9月30日兰州警方确定姜云春怀揣的疑似爆炸物是热水袋。

  10月13日姜云春家属拒写警方准备好的说明。

  10月14日兰州市公安局称开枪是依法履行公务。

  10月15日西安市委政法委关注“讨债被击毙”事件。

  10月16日姜云春家属正式申请国家赔偿。

  11月1日姜云春家属称将起诉兰州市公安局。

  -相关新闻

  政法大学教授关注“讨债被击毙”事件

  认为兰州警方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击毙姜云春,涉嫌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

  本报讯

  据《华商报》报道父亲讨债被兰州警方击毙,为父“鸣冤”的姜伟在北京奔波一周后,10月29日上午专门到公安部反映。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会见了姜云春的儿子姜伟,并对此事表示关注。

  姜云春兰州讨债被警方击毙一事,引起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29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会见了姜云春的儿子姜伟。

  据悉,阮齐林教授将在近日专门就此事发表意见。此前,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贾宇教授指出,兰州警方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击毙姜云春,涉嫌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

  

作者: 自动采集 20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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