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宁乡县老粮仓镇的弱智少女刘某到邻居夏某家玩耍时,被年过六旬的夏某诱奸。近日,夏某被当地警方查获并被刑事拘留。
刘某今年刚满13岁,因智力低下读完小学一年级就辍学在家。今年3月18日下午2时许,刘某在邻居夏某家玩耍,被心怀鬼胎的夏某诱骗至二楼卧室并遭强奸。事后,夏某自认为刘某是弱智幼女,不会去报案。可是,刘某在跟同村人聊天时说出夏某曾经跟她“睡过觉”。老粮仓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中获悉这一情况,立即立案侦查,于4月3日依法将夏某传唤审查,同日夏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宁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贺晓辉指出,夏某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因为其侵害的对象有两个特殊性,一是未成年人,二是智力不健全。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或弱智者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自愿与否,都构成了强奸罪。父母作为受害者的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承担刑事处罚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身体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
自动采集 20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