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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落水围观者不救

来源:康易网
摘要:和弟弟一起上学的郭俊超为了躲避车辆,不幸从一座护栏破损的桥上落入近6米深的湄浦河中。去年就有一7岁小孩落水据称,这座位于宝山区江杨北路附近的小桥,护栏已经破损了近3年。2004年7月,桥上就有一名7岁的小孩落水,幸好会游泳才得以逃生。而像郭俊超这样,每天上学都要经过该小桥的小学生有几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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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中午12时许,对11岁孩童郭俊超的家人来说,是个痛苦和伤心的时刻。和弟弟一起上学的郭俊超为了躲避车辆,不幸从一座护栏破损的桥上落入近6米深的湄浦河中。不会游泳的郭俊超在水中挣扎的时候,距他不到30米的地方就是几条载货的货船,但货船上却没人下水救他。一个半小时后,郭俊超被人从河水中打捞了上来,但他再也看不到父母和弟弟的样子了。
  去年就有一7岁小孩落水
  据称,这座位于宝山区江杨北路附近的小桥,护栏已经破损了近3年。2004年7月,桥上就有一名7岁的小孩落水,幸好会游泳才得以逃生。而像郭俊超这样,每天上学都要经过该小桥的小学生有几十人。
  郭俊超是在躲避一辆货车时不幸落入水中的。见哥哥落水后无人救助,郭俊超6岁的弟弟只好回家找人来救自己的哥哥。而就在距离郭俊超落水地点不到30米的地方,有几条载货的货船,船上的人没有人下水救人。
  随后,郭俊超的妈妈赶来,她多次找人救助,但围观者无动于衷。最终还是随后赶来的柏佳财兄弟和另外两名年轻人,毫不犹豫地跳入了肮脏浑浊的河中救人。
  “4个小伙子衣服都没有来得及脱,就跳下去了。为打捞小孩,他们在水里呆了近45分钟。”一位陈姓先生告诉记者。记者看到,在河边还有救助孩子者的一双浸湿的鞋子。
  柏佳财是听到郭俊超的妈妈求救后赶到的。“如果货船上的人下去救孩子,孩子肯定会没有事情的。我们来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孩子的影子了,估计晚到了5分钟。”柏佳财说,“河水这么赃,桥旁边就是一个大粪池,味道让人想吐,如果不是为了救孩子,我是不会下去的。”
  柏佳财说,他们是跳入水中后才脱掉衣服的,但因为河水太深,他们几个人潜水根本就不可能潜到水底。
  孩子落水一个半小时后,一艘救助小船上的人才用钩子把水中的郭俊超捞了上来,随后送往宝钢医院“救治”,但为时已晚。
  居民称护栏破损是主因
  对于郭俊超的落水,附近居民纷纷认为小桥护栏破损是主要原因。
  “我们3年前搬过来住的时候,小桥西侧的护栏已经破损,但没有像现在缺了近10米长。”来自安徽的王安霞告诉记者,晚上经常有孩子在桥上玩耍。而碰到这种情况,王安霞一般都是把孩子从桥上轰下来。
  “太危险了,我对我们家的孩子在旁边很不放心。”王安霞说。
  据悉,住在此处的人大多是外地来沪务工人员,而孩子们上学就要每天经过小桥。
  “每天上学过桥的学生有几十个。”王安霞说,相对于没有护栏的小桥,更让村民担心的是“4米多宽的桥上经常过往很多大货车”。附近住户张先生告诉记者,附近是一家沥青厂,许多拉货的车子为了抄近路经常从桥上和人抢路。
  王安霞还向记者解释了小桥护栏破损的原因,即一些“拾荒者”为了获取护栏中的钢筋,把已经破损的小桥护栏给拆了。
  对于这一说法,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一村村委会周主任予以了确认。“该桥主要是为几个小厂留置的。(由于)位置比较偏僻,没有人管。”周主任说。
  相关文章:谁该对小孩之死负责任
  记者昨天致电宝山区市政管理所,该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乡小桥管理权应该属于辖属镇负责。但杨行镇市政站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湄浦河属于区级河道,小桥的管理权属于宝山区水务局河桥管理所。”该负责人还称,该河桥管理所的两位负责人在孩子落水死亡后已经去了现场。
  记者随后拨通了宝山区水务局河桥管理所一位负责人的手机,先是拨通后没有人接听,后再拨打已经关机。
  昨天下午3时,记者赶到宝钢医院救护室。在那里,记者看到郭俊超的妈妈已经哭成了泪人。郭俊超的爸爸问:“小桥没有护栏,我儿子的死,谁应该负有责任?”
  对此,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胡冬律师告诉记者,《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桥梁瑕疵或者类似情况导致第三人受到伤害,桥梁管理和维修方应该负有责任。
  “如果桥梁出现瑕疵和破损,管理方、维护方应及时修补。就是刚刚破损也应给出警示标志。”胡冬还指出,此种情况,甚至可以检测桥梁护栏,看看施工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
作者: 自动采集 200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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