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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王昱 通讯员 陈莉) 福清高中女生方方(化名)没想到,自己最好的朋友会帮助策划轮奸她。还未成年的方方受害前经常到镇上一个理发店玩,因为店里有她最好的朋友媛媛(化名)。悲剧发生时,媛媛还未满16岁。近日,三名罪犯(包括媛媛)被福清市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年和3年,并剥夺相应的政治权利。
2005年4月4日中午,媛媛让方方到理发店来玩。方方欣然同意了。到了店里后,媛媛递给她一瓶牛奶,其实这瓶牛奶已被“老大”注射过安眠药,毫不知情的方方很快就将牛奶喝完了,接着就感到头昏。媛媛见状,便上前将方方带到理发店背后的宿舍———“老大”的房间里。接下来的事情对方方来说,就如梦魇一般:“老大”先进屋来,扑上床强奸了她。方方想反抗,但一点力气也没有,后来便昏睡过去……一直到傍晚6点左右,方方才清醒过来,哭吵着要回去,媛媛等人又拉又扯,将方方手臂抓红,见方方哭闹得厉害,才放她出门。
原来,早在3日中午,媛媛已和理发店老板“老大”、理发店小弟“大嘴”、“大龙”和强(后两人另案处理)商量好,先将方方骗到理发店后,再把她轮奸。
事后,媛媛对检察机关供述,在方方睡着后,“老大”和“大嘴”轮奸了方方,之后,“大龙”和强也进了房间。
法院查明,方方出了理发店后,去学校上晚自习,哭红的双眼和被抓红的手臂,引起了同学的注意。在同学的询问下,方方哭着说自己“被欺负了”,并在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
法院还查明,媛媛自小被父母遗弃,养父母也已去世,她跟随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初一就辍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