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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加强农业、食品、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据了解,食品安全标准作为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农药残留、污染物、有害微生物等限量及检测方法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使用卫生及检测方法标准,特殊膳食食品标准,通用食品检测方法标准,食品标签标识,食品安全基础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与控制技术标准等。到“十一五”末,我国将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400项,建立以农兽药残留、污染物、有害微生物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每年及时补充完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制定50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5~10项非法添加物检测方法标准;在3~5类食品中推广使用营养标签;主导和参与制定3~5项食品国际标准;制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3~5项,食品生产良好规范等控制技术规范5~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