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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降低农村合作医疗起付标准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本报讯自去年6月开始,安徽省陆续有10个县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364。7万农村人口看病可以报销,参合率达75。66%,很多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得到医药费用补偿。对住院分娩实行一定标准的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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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自去年6月开始,安徽省陆续有10个县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364.7万农村人口看病可以报销,参合率达75.66%,很多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得到医药费用补偿。但由于缺乏经验,有部分试点地区存在“起付费”高、“封顶线”低、报销比例不尽合理、统筹资金积淀过多、参合农民受益面太窄等问题。该省要求各试点县结合实际,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此次,安徽省卫生厅提出改进意见:“起付费”一般不得高于300元,在乡镇卫生院住院不得高于200元;封顶线不得低于3万元;报销比例要随着费用的增多而增大,以体现向大病倾斜;逐步将适当病种的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列入统筹资金的报销范围;对住院分娩实行一定标准的定额补助。通过这些措施,争取使参合农民在统筹资金中的受益面达到2.5%~3%左右,参合农民家庭受益面达到10%,试点第一年合作医疗全部资金中有85%以上用于参合农民身上。在资金大量节余的试点地区,要实行二次补偿,或者对未受益农民进行一次免费体检。(青华)B24
作者: 佚名 200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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