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2005年1月,北京市700多家国有医院的医护人员将全部购买
医疗事故责任险。这意味着今后如出现医疗事故,患者不用再和医院“私了”,可直接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
北京市
医疗纠纷及赔偿金额都呈上升趋势,医疗纠纷的个案赔偿金额从过去的几千元、上万元增至几十万元。2003年全市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已占北京地区医疗机构业务总支出的1%至2%,最高的单起案件赔偿数额达130万元。患者及家属因医疗过失争议赔偿问题到医院吵闹,甚至冲击、打砸医院,围攻、殴打医务人员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频繁的医疗纠纷不仅长期困扰许多医务人员,也对医院的经营
管理造成严重影响。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导致医务人员的防卫性医疗行为增加,使抢救成功率降低。
据介绍,医疗事故责任险分为两部分:医院的基本保费为每年每张病床160元,再乘以风险系数,规模越大的医院风险系数越高;医护人员的基本保费平均在200元以下,再乘以岗位风险系数和职称风险系数。一般保费较高的是
手术医生、麻醉医生、
整形医生等。如一家三甲医院的外科主任医师每年需要交纳578元保费,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方面最高可从保险公司获得20万元的赔偿金。
经过招
投标,北京市卫生局选定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太平保险公司两家受理保险。全市700多家国有非营利性医院及医护人员必须参加,私立、民办等营利性医院及医护人员自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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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动采集 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