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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试行病例互认遇阻 无硬措施医院难落实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摘要:“因腰疼得厉害,四五年来,我先后到汉口、武昌三家医院检查过十来次,却没有确诊。每次去医院,医生简单问了病情后,就开检查单,也不管别的医院检查过哪些项目。至今,我的检查费已经花一万多了。20日,本报11版刊登的《看病贵贵在检查费》的报道,引起较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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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腰疼得厉害,四五年来,我先后到汉口、武昌三家医院检查过十来次,却没有确诊。每次去医院,医生简单问了病情后,就开检查单,也不管别的医院检查过哪些项目。至今,我的检查费已经花一万多了!”昨日,黄陂的蔡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诉称。

  20日,本报11版刊登的《看病贵贵在检查费》的报道,引起较大反响。连日来,读者纷纷来电,反映医生滥开检查单的现象。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为了避免医疗资源重复浪费,降低医院服务费用,武汉市卫生局就出台文件试行“一单通”:即医院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

  两年时间过去了,为什么患者还在为重复检查问题叫苦呢?记者探访发现,“一单通”已经陷入了行不通的困境。

  医院重复检查患者不堪其累

  “去年10月,我眼前出现云雾状阴影、视力下降,到武昌某三甲医院看病,医生要我做一个全身体检。我出示前不久在一家医院全身体检的结果,问能不能免做,医生说,还是做一个好些。”武昌的刘先生说,就这样,花费一千多元才确诊为“视网膜脱落”。

  襄樊的李小姐来电说,两年前她开始查不育不孕症,每次去各大医院检查,都是重复几项:尿检、血液检查、输卵管造影,今年都已经做输卵管造影三次了。“为何医生都不看其它医院的检查结果呢?”李小姐很困惑。

  李小姐提出,医院之间能否实行“一单通”,即在甲医院做的检查检验结果,拿到乙医院能被认可,不必再做重复检查?

  多数读者认为,以前“看病贵”贵在药费,但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实行了不少政策如“医药分家”等来控制药费,却没发现采取什么措施来控制检查费,“看病贵”很大程度上是检查费用高。

  “一单通”已在武汉试行两年

  没有硬措施,医院该么样还是么样

  实际上,李小姐提出的“一单通”建议早已在武汉试行。2006年5月,武汉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15家三级医院之间试行检验、医学影像检查试行互认。互认检查结果的检查项目共35项,包括X线、CT、核磁共振等。

  然而两年来,这种能够简化检查程序,为患者省时省钱的政策,在现实中却遭遇行不通的尴尬。

  前不久,市民杨先生在武汉一家市属医院做过相关检查后,转到另一家市属医院住院,医生又要求他再次检查了所有项目,理由是“病情可能有变化”。

  武汉市卫生局当时下达的文件曾规定:医生应告知患者“一单通”政策,若需实施重复检查,应由患者签字同意。武汉市某市属医院一负责人坦言,医生往往忽视“告知”,仅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直接判断是否需要重复检查。

  正如杨先生所说的那样:“医生要重新检查,我哪有选择?”

  一名中学教师说,推行“一单通”是件好事,但根据目前的情况看,这一政策流于形式,相关部门也没有监管措施,医院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武汉市卫生局医政处主要负责人也承认,由于掌握权在医生手里,很难对“一单通”予以有效监控。

  这位负责人介绍,省卫生厅也曾有在省级大医院推行“一单通”的想法,但无疾而终。

  医院称“一单通”本身有软肋

  “一单通”为何行不通?有业内人士透露,是因为医院“以检查费养医”,对医生下任务,逼得医生们不问病史就开检查。此外,高档检查设备几千万元一台,考虑要收回成本,医院也希望仪器使用率高。但接受采访的多数医院相关负责人和医生,都不认为“重复检查”与经济利益有关。

  武汉市第三医院医务处副主任王晶说,“诊断应尊重科学。疾病是会发生变化的,若医生盲目根据以前的检查结果开处方,可能延误治疗。”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医务处副主任徐俊表示,对于急性病来说,检查结果三天内可作参考,慢性病则在一周或半个月内,否则要重新做检查。

  省人民医院医疗部部长龚超介绍,患者就诊时,该院医生一般要求患者出具以前的病历及检查结果作为参考。但每家医院的层次、设备、医生技术不同,临床检查的结果也可能不同。即使在同一医院,治疗阶段不同,需要了解病情进展,也有必要重复做相关检查。

  武汉市普爱医院审计物价部主任徐声武告诉记者,“一单通”的前提是要保证医疗安全。自卫生部出台医疗纠纷“举证倒置”规定后,医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比方说,很多患者无法提供以前检查完整的影像资料,及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签署的诊断报告,医生自然不能根据之前的检查结果来诊断病情。如果按以前的诊断结果对患者进行继续治疗,一旦出现医疗事故,责任由谁来负?”徐声武忧心忡忡地说。

  遏制重复检查还有其它办法

  既然“一单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多重障碍因素,那么,有没有别的办法遏制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呢?对此,业内人士给出了建议。

  对策一:建一个大的、规范的、统一的检验中心,所有患者都到该中心做检查,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对策二:主管部门应设定检查费用在整个医疗费用中的幅度比例,超过这个幅度则不合理,应进行处罚。

  对策三:制定疾病检查规范。卫生部目前正在制定临床疾病诊疗规范,武汉有些大医院已经这样做了,比如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已经制定了本院的诊疗常规,医生必须按照规范来进行相关检查,对乱开单现象有一定的约束。

  对策四:主管部门制定医院检查单审核制度。像搞“处方审核”一样,定期请相关人士对医生开出的检查单进行审核,若发现异常(检查单过多或小病开大检查单),进行公示、调查、处罚,督促医生合理开单,为患者减轻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记者 罗欣)

(责任编辑:江大红)
作者: 罗欣 作者: 200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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