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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个月的时间里,各科室违规提成110多万元;医院采购药品支出1.04亿元,只有7.6%通过集中招标采购
赵安平
发生在瑞安市人民医院的医生集体收受巨额药品、器械回扣案被本报5月19日曝光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5月24日,记者再次奔赴浙江瑞安市,探寻瑞安市人民医院大面积“受灾”的原因。
2003年7月16日至9月5日,瑞安市审计局曾对瑞安市人民医院200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这次审计审出了瑞安市人民医院的管理黑洞。
巧立名目收费,提成名目繁多
经审查2002年度瑞安市人民医院监护病房与内科病房住院病人清单,发现该院存在严重的重复收费与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问题。其中,重复多收ICU重症监护病房病人特护费、CCU监护病房病人特护费、监护费,全年合计88957元。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收取ICU、CCU病房病人输液泵输液、胸前电极等费用,全年合计171236元。
同时,审计人员抽查瑞安市人民医院各种收入情况,发现各种提成名目繁多,如:检验费提成20%、30%、50%比例不等,进修费、实习费提成40%,护理带教、体检费等十几项都有提成,就连回收硬纸箱都有50%提成,并且违反财务规定均以现金直接列出。2002年1月至2003年7月共计列支各种名目提成费115万余元。这些违反财务规定的提成都用于职工分成或发放奖金。
招标形同虚设,违规“特批”进药
浙江省规定抗感染类药品、心血管类药品、消化类药品等3大类药品应实行招标采购,但瑞安市人民医院的3大类药品及部分消耗性用品大部分未实行招标采购,常用医疗用品和药品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同行。
2002年度,瑞安市人民医院采购药品成本支出1.04亿元,其中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成本支出796.88万元,仅占总采购成本的7.6%,瑞安市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说,瑞安市人民医院在药品采购方面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医院有关领导违反规定“特批”药品进院。这类“特批”的药品不具备特批药品的性质,“特批”的目的就是为了绕开药事委员会等关卡。
采购毫无规范,进价明显偏高
经抽查,发现瑞安市人民医院部分卫生材料采购不规范,如:2002年度骨科使用的内固定材料和介入科使用的体内支架、球囊、人工起搏器等卫生材料均未经医院物资供应中心统一招标采购、验收入库与领用,而由供应商直接提供给手术室使用,往往导致数量差错、计价混乱等管理漏洞,并且给一些人吃回扣以可乘之机。
审计审查发现,瑞安市人民医院部分常用医疗用品和药品采购价格偏高。如:一次性输液器全年平均进价0.60元/条,高于同行进价9.1%;一次性注射器5毫升全年平均进价高于同行进价28%。0.9氯化钠注射液250毫升(玻璃瓶)市人民医院进价1.89元/瓶,市其他医院进价为1.62元/瓶。
为了查清里面的猫腻,审计人员乔装成医院的采购员与器械供应商谈判,1套非骨水泥全髋的报价是11050元,6600元就可以成交;1套报价是12325元的混合型全髋,成交价是7400元……而2002年度,瑞安人民医院骨科的相当一部分内固定材料进价与供应商报价相差无几,优惠也是象征性的。
瑞安市人民医院骨科等科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科室工作的特殊性,说科室大夫与供应商直接联系供货在全国的医院都是这样的。
当地司法机关和纪委都已向上级请示如何处理
记者在瑞安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到目前为止,瑞安市人民医院总共有56名医生上缴回扣103.6万元,其中骨科一名医生上缴17万元,这名医生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资深专家,而是一名比较年轻的医生。记者还从瑞安市检察院反贪局获悉,人民医院还有一个科室是有组织的集体收受回扣。
瑞安市委副书记、市纪检委书记王中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市委的态度是明确的,回避解决不了问题。目前,大夫收受回扣是否构成受贿罪,司法机关正在依照程序请示。我们准备对收受回扣的大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但是,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对医生收受回扣是否受贿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已经请示了上级纪委,正在等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