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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言人:以部长讲话为准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廖怀凌报道:移植脑死亡者器官到底合不合法?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今晨接受本报电话录音采访指出,脑死亡立法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移植脑死亡者器官是否合法的观点,建议记者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讲话为准,他本人不另外发表意见。
医院朱继业教授等专家一起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中国尚未对脑死亡进行立法,目前使用脑死亡者的器官进行移植属非法行为。
黄洁夫在会议发言中指出,各界对脑死亡要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推行脑死亡标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绝不是仅仅为了器官移植,把推行“脑死亡”单纯地与器官移植相联系是违背医学伦理原则的。国务院将在近期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其中并不涉及脑死亡标准的定义,后者必须通过人大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