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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获悉,《蒙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经过两年努力,完成编纂任务,填补了目前蒙医尚无具有权威和影响力的、有关蒙医病证诊断与疗效判定标准的空白。
《蒙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项的标准化项目,同时也是自治区蒙医药标准化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60余名蒙医专 家历时两年编纂完成,由蒙医内科、外科、骨科、妇科等8个学科的424种病证的诊断、疗效标准组成,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实用性。
标准制定后,将在辽宁、青海、甘肃、黑龙江、吉林、北京及内蒙古自治区等8个省市自治区的蒙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试用,同时还将被翻译成汉文,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为国家标准。(文/许晓岚)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