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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师报
中医源远流长,民间有很多精通医术的高人,他们虽并未受过高等医科教育,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但却行医多年,医治了许多疑难险症。司法实践中,当这些人造成患者死伤时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往往引发争议。
笔者对此持肯定态度,理由如下: 首先,当事“医生”未取得执业资格行医,本身就具有非法性,不能因先前的安全行医记录就认可其行为的合法性,更不能因医术高明,医治百病而否认其造成就诊人死伤的事实。
其次,这些人常常认为自己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而确有医术专长,只是由于不具有专业学历而无法通过考试。笔者认为这些辩解不能成立,这是因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对这一特殊群体制定了特殊政策,确有专长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此外,根据确有专长人员的特点,增加居民和患者对其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评议评价的结果会计入考核成绩。由此可见,有关部门己经为他们创造了专门途径。但通过考试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为行医人员设立的法律上的硬性规定,不过此关,禁止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