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ture
Home行业资讯专题农村医疗卫生

金山农村困难人群4月份起获得医疗“再救助”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摘要:“新农合+民政救助+商业保险”组合金山农村困难人群获得医疗“再救助”本报讯(记者施捷)金山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和市慈善基金会金山区分会、太平洋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今天举行“金山区2013年实事项目农村困难人群基本医疗再救助项目签约仪式”。这是全市首次尝试利用慈善资金,为农村困难人群的基本医疗费用以商业保......

点击显示 收起

  “新农合+民政救助+商业保险”组合 金山农村困难人群获得医疗“再救助”

  本报讯(记者 施捷)金山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和市慈善基金会金山区分会、太平洋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今天举行“金山区2013年实事项目农村困难人群基本医疗再救助项目签约仪式”。这是全市首次尝试利用慈善资金,为农村困难人群的基本医疗费用以商业保险形式实施“再救助”。

  病人不用自掏腰包

  从4月1日起

  金山全区约6000名困难人群,凡经签约家庭医生首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或大病门诊的,其医疗的自负费用为“0”;

  若在区内二、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自负费用则可在扣除原规定新农合、民政救助待遇外,剩余金额可再获保险公司50%的赔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医疗救助+医疗商业保险”金山区期望通过这样一种“三项组合”新模式,小突破,大试点,形成政府、保险机构和社会共同分担疾病风险的机制,为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农村特殊救助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解决基本医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农村地区困难人群中较为常见。新的“三项组合”推出后,以金山区一名参加新农合、与家庭医生完成签约、民政局认定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生病为例,如果他(她)首次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发生报销范围内费用是1万元的话,2012年可享受新农合补偿费用8000元、民政医疗救助金额1000元,个人自负部分为1000元;2013年则还可享受商业保险补偿1000元,病人自己就不用再掏腰包。

  6000名困难人群签约

  金山区目前认定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农村特殊救助对象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中,已有约6000人参加新农合并与区内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7个村卫生室的家庭医生完成签约。这些困难人群均是新项目的受益人,他们生病后经过家庭医生首诊,依据实际情况,以自愿为原则,在区内进行双向转诊,发生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每一保险年度,门急诊保险金额为5000元/人,住院及门诊大病保险金额为8万元/人。

  慈善资金用于商保

  记者了解到,此次困难人群基本医疗“再救助”的医疗商业投保费用是由慈善资金投入,一方面体现了慈善资金项目化原则,增强了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由于引入并领先商业保险公司专业技术,对于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防止小病大治、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等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投保公司依托金山区新农合信息平台,以受益人就诊后的电子数据作为理赔依据,理赔款以转账形式划入受益人指定银行账号,也减少了受益人书面申请等流程。

  作者:施捷
作者: 2013-3-28
医学百科App—中西医基础知识学习工具
  • 相关内容
  • 近期更新
  • 热文榜
  • 医学百科App—健康测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