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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鲜“开禁”食物中毒者猛增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历时两个半月的渤海休渔期日前结束,天津市民又吃上了大量新鲜、便宜的海鲜。但记者从当地多家医院了解到,近来各医院门诊、急诊接诊的胃肠疾病、细菌性食物中毒患者,大多是因为没有正确食用海鲜或食用变质海鲜而患病的。第三中心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吕洪敏提醒人们,吃海鲜时一定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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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两个半月的渤海休渔期日前结束,天津市民又吃上了大量新鲜、便宜的海鲜。但记者从当地多家医院了解到,近来各医院门诊、急诊接诊的胃肠疾病、细菌性食物中毒患者,大多是因为没有正确食用海鲜或食用变质海鲜而患病的。第三中心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吕洪敏提醒人们,吃海鲜时一定要了解食用的禁忌。
  海鲜中导致腹泻的病菌主要是副溶血性弧菌,牡蛎及一些水生贝类还常带有致伤弧菌,这种细菌对肠道免疫功能差的人来说,具有潜在的致命危险。这些病菌耐热性比较强,80℃以上才能杀灭。除了自身所带细菌之外,海鲜中还可能存在寄生虫卵以及加工带来的病菌和病毒污染。因此,建议吃海鲜最好不要贪鲜,要煮熟煮透再吃。一般来说,在沸水中煮4~5分钟才能彻底杀菌。此外,还应注意海鲜尤其是贝类一旦死亡就不能食用。
  吃海鲜,就是要吃它的鲜味。在挑选时一定要注意必须是新鲜的,如果保存不当,就会很快腐烂变质,不能食用。另外,食用海鲜不宜大量饮用啤酒,而且,切忌吃得过多,即使是加热煮熟后的海鲜也不能一次过量食用,否则可能会发生中毒反应。
  鱼、虾、蟹等海产品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素,如果与水果同食,就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而且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还会与海鲜中的钙相结合,形成不容易消化的物质。这种物质会对胃肠道产生刺激,甚至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因此,吃完海鲜后最好隔两个小时再吃水果。
  海鲜虽然味美,但并不是人人都适宜:贝类、虾和墨鱼中含有较高的胆固醇,血脂异常的老年人不宜食用;海鲜性寒,食用过量会影响脾胃,使消化功能下降引起腹泻,孕妇还可能造成流产或早产。
   《每日新报》2007.9.13
作者: 200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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