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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饮汤中毒案”四年三审再开庭
本报讯 (记者章程、刘晓星)一锅中午喝剩的紫菜蛋花汤,致使47人晚上食用后中毒。这是一起普通的食物中毒案,还是恶意的人为投毒?本案被告人陈光进在历经一审被判9年、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改判6年后,依然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昨日,此案在广州中院再度开庭。庭审中,陈光进大呼冤枉,称被刑讯逼供。
昨日上午,35岁的陈光进被带上中院被告席,四年来,这是他第三次在法庭上受审。庭审中,陈光进大呼冤枉,否认投毒,并称自己之前的认罪供述系刑讯逼供的结果。检控双方分别就本案各自补充了3份新证据,并展开了激烈的证据交锋。
昨日的庭审中,陈光进推翻此前的认罪供述。“认罪笔录都是他们逼着我写的”,庭上,陈光进激动地表示,自己曾在审讯室里被铐住手脚,没有饭吃,没有水喝,“那时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为求解脱才认罪的”。
对此公诉人予以驳斥,认为同一锅汤中午喝没事,晚上喝中毒;喝的人中毒,没喝的人没中毒,只能解释有人往汤内投放了有毒物质。而在此时间段,仅陈光进一人在厨房,并从其西裤口袋中检测出了与汤锅中相同的物质,足以证明是其投毒。
同时,辩护人当庭出具3项新证据,证实“肇事”汤中砷的溶解度会随时间、温度变化而发生变化。检察机关表示,其与本案事实没有直接联系,“只能作为参考资料”。
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