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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咳嗽两周以上应接受肺结核检查

来源:www.medcyber.com
摘要:2007年03月27日新华网10许多患者连续咳嗽两周以上仍旧只是服用一些常规的止咳药。对此,医疗专家提醒:连续咳嗽两周以上,就有患肺结核的可能,应到当地结核病防治中心接受免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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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27日 新华网 10 许多患者连续咳嗽两周以上仍旧只是服用一些常规的止咳药。对此,医疗专家提醒:连续咳嗽两周以上,就有患肺结核的可能,应到当地结核病防治中心接受免费检查,如果患有肺结核可以享受免费的检查和药物。

新疆结核病防治中心副主任吴卫东介绍,新疆是肺结核的高发区,2006年共有13931例新发病例,其中大部分是农村患者。这些患者大多不知道可以直接到当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往往因为担心到医院检查花钱而延误了病情。

据了解,肺结核是呼吸道传染病,可以通过漂浮在空气中的唾液、痰液的飞沫传播。对此,吴卫东建议:人人都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对着他人打喷嚏,与他人面对面交谈时,保持一定的距离。人口密集的场所,如教室、宿舍、超市等是肺结核的高发区,要勤开窗户、勤通风,以降低肺结核病菌的数量。平时要注意锻炼身体和保证饮食的营养,以增强身体的免疫力,从而减少肺结核的感染率。此外,不应歧视肺结核患者,这些患者接受2到3周的规范治疗之后,一般就没有传染性了。
作者: 200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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