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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抗非典名医”罗红涛受贿52万获刑10年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摘要:新快报讯记者曾春花通讯员邱小华报道从医21年,曾因参与治疗世界首例SARS患者成为“抗非典名医”的罗红涛,因一时贪念晚节不保终沦为阶下囚。新快报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原主任罗红涛涉嫌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最终认定罗红涛收受医药代表贿赂52。据法院查明,2003年4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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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讯 记者曾春花 通讯员邱小华报道 从医21年,曾因参与治疗世界首例SARS患者成为“抗非典名医”的罗红涛,因一时贪念晚节不保终沦为阶下囚。新快报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原主任罗红涛涉嫌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最终认定罗红涛收受医药代表贿赂52.28万元,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10万元。

  据法院查明,2003年4月至2011年2月,罗红涛在担任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期间,利用其管理和影响科室用药的便利,先后多次在其办公室或诊室内收受内蒙古某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张明送的好处费20万元,四川某医药公司医药代表罗运莲送的好处费9.12万元、连云港某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张迎梅送的好处费25.5万元。通过利用职权便利,罗红涛使得张明代理销售的“复方鳖甲软肝片”、罗运莲代理销售的“五脂胶囊”、张迎梅代理销售的“甘利欣”、“甘平”、“名正”“甘美”“苦参素”等药品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持续使用并保持一定的使用量。

  为保证药品的持续使用以及增加其在科室的使用量,行贿人员除在申请新药的过程中给予罗红涛大额“感谢费”外,还如发“工资”一样,每月准时给罗红涛发放800到20000元数额不等的“酬劳”。

  庭审时,罗红涛辩称她本身是一名医生,医药代表给她钱是因为她开处方用了他们的药后得到的回扣,这实际上只算是一般的商业贿赂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红涛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其为初犯且积极退还全部赃款,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作者: 20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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