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题为《宿迁
医改清华叫好北大称差》一文报道,清华大学公共
管理学院博士后魏凤春在京发布《宿迁医疗体制改革考察报告》,对江苏宿迁医改给予积极评价。这与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医疗卫生改革课题组的《宿迁医疗报告》作出的负面评定有所不同。
清华版“宿迁医改报告”给医改的评价是,一种积极的尝试,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具有明确的借鉴意义。而北大版则认为,宿迁市“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反而加重,潜在医疗卫生问题令人担忧。(2006年12月08日《新京报》)
可以说,清华大学的此医改报告一出,近几天来,有关医改的话题又多了起来。可看了很多文章后发现,少有患者的声音,就是有也是什么药价比以前便宜了诸如此类的话。在笔者看来,学问就学问在这个“以前”上了,这个“以前”是指的那一年却找不到年份。因此,就引申出了一个话题就是:医改成功的标准是什么?我国为什么要进行医改?
“两者之间并不是那么泾渭分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魏凤春昨晚对本报表示,两份报道,看到的现象其实都差不多,比如都提到了有的医院让病人多检查,多消费。“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认为改革前就存在。”魏凤春说,“改革前有十个问题,改革后还有四个,你说成不成功?”
而在此有个问题需要搞清楚,改革前都存在着怎样的问题?哪些是主要矛盾,哪些是次要矛盾,改革后都解决了哪些主次要矛盾?而作为一个学者只用什么“改革前有十个问题,改革后还有四个,你说成不成功?”来搪塞是不严谨的,也是不负责任的一种表达方式。即便有十个问题,改革后留下了四个最重要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医疗改革能算成功吗?同时,“以药养医”是药价等虚高的主要因素吗?依附在药品、医疗器械等上的大大小小的“吸血鬼”又造成了多少价格的虚高比呢?在阜阳是否也受到药品一降价就几乎消失的困扰呢?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即便是普通老百姓少支付了医药费用,国家投入就要多支付,而当国家的哪个“口袋”也不堪“吸血鬼”之其累时,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广大的普通患者。
魏凤春介绍,当初宿迁医改的背景,从供方来讲,公共卫生资源短缺,缺医少药,另一方面从需方来讲,人民的支付能力跟不上。“就是看病难,看病贵。看病难现在基本上解决了,看病贵方面,一些常规疾病如阑尾炎
手术由于竞争,价格也下来了。”魏凤春认为,改革适合当时当地的形境,大的方向是正确的。
此又是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难道我国的医改是在缺医少药的情况下进行的吗?阑尾炎手术在医疗改革前是个什么价,改革后(加上物价上涨因素)又是个什么价呢?如今,医疗费用被民众称之为压在身上的一座大山,无论怎样的医疗改革是不是应当以“搬山”为标准呢?是不是应当给“以前”加一个年份的界线呢?
因而,笔者就在想,我们的有关人士是不是应该跳出医改成功看医改呢?是不是应当不掺杂着个人私心、私念,或者争个什么理论上的长短高低来看医改呢?我国的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一部分事业单位还没有进行医疗改革,那么,这些单位和部门的人员愿意按照产业职工等的医改模式来进行医疗改革吗?换句话说,把某些成功的医改放到学者、专家、医疗卫生系统职工的身上您们愿意接受吗?
所以,笔者到是更关心当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医改是怎样进行的,他们又承担着多少医疗费用,遗憾的是没有这方面的介绍和报道。如果广大普通公民能享受到如此之同等待遇,或者说50%及以上的医改成果,我们的医疗改革可能就真的成功了吧。这就有如供暖明补改革一样,由财政支付、补贴的是皆大欢喜,而普通老百姓呢?这样的改革又是怎样的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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